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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薪水恐年節後領? 工總:雇主勞工可協調

2019/01/18 19:29 東森財經新聞

農曆年節9天連假,剛好卡到許多公司的發薪日。有網友爆料,公司公告延後發薪到2月11日。工業總會秘書長表示,碰到財會人員跟銀行放假,企業才會延後發薪,若有爭議勞資雙方可以先協調。

 

過年喜慶放鞭炮、發紅包,但薪水得先進帳戶。網路上有網友爆料,108年1月薪水恐怕要年後才拿得到,108年春節連假從2月2日放到2月10日,強碰了5日跟10日兩個常見的發薪日,許多公司傳出將發薪日延後到2月11日。

 

▲因過年春節銀行或財會人員放假,某些企業行號可能會延後發1月份薪水。(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楊先生:「不是說很妥當吧,畢竟也是要過生活啊。」民眾鄭先生:「過年需要一點盤纏,或者過年送伴手禮的時候,這蠻重要的。」民眾都希望過年前拿到薪水,只是企業也不是故意拖延。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有些企業它發薪的時間,剛好就在年假的階段,因為很多財會人員都在放假,包括銀行都在放假,可能就會遭遇一些問題,個人認為雙方是可以協調。」薪水什麼時候拿,員工企業各有立場。

 

▲加班費權益不得不知。(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另外許多企業19日比照公務員正常上班,與2月8日工作日對調,雇主不需額外給薪,但若無對調,雇主須按休息日標準給加班費。民眾吳小姐:「不知道,但這算是員工應知道的權益吧。」民眾潘小姐:「不知道,因為這是大家的權益,可以用公文的方式讓大家知道。」過年連假9天好開心,也不要忘記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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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發薪延後春節放假財經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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