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問「夢想是什麼」? CEO:尊敬有夢想的人
(2019/03/19 19:59)月薪沒4萬禁面議 雇主恐鑽法律漏洞!?
雇主們注意了!勞動部發布解釋令,若月薪未滿4萬元,在應徵前刊登徵才廣告時就必須讓員工知道薪資,否則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明(21)日正式生效!但民眾卻擔心慣老闆還是會鑽漏洞!
▲根據2018年11月底上路的禁止薪資面議新制,未達4萬元月薪必須公開揭示。(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西裝筆挺的求職者擠爆徵才活動,其實根據2018年11月底上路的禁止薪資面議新制,未達4萬元月薪必須公開揭示。但有些僱主卻在面試時薪資才開獎,讓勞工白跑,因此勞動部發布解釋令,要求應徵前就得告知,違者處6~30萬元罰鍰,21日正式生效。
▲勞動部發布解釋令,要求應徵前就得告知,違者處6~30萬元罰鍰,21日正式生效。(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應徵的人,他自己知道他自己需求的話,他自己的能力來去做這樣的考量。」、「我覺得應該對面試的人也是一件好事,對公司也是比較不會浪費彼此在人力上面資源,想辦法去對應政府的規範。」民眾叫好,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擔心慣老闆會鑽漏洞。
▲明定薪資揭露方式,可採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並建議區間不超過5千元。(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報價其實會有點不一,那如果之後拿到薪水又再變不一樣的話,這就有點不太OK。」、「大概月薪是2萬多,然後會再扣,其實裡面是包含全勤,有遲到或什麼會再減少,就是會跟自己預期會比較差一點。」而且薪資範圍該如何定義?,一直是灰色地帶。
民眾:「很多公司前面都是會面議,但是面議以後,它的薪資範圍跟你想要的差很多。」、「如果你自己心裡覺得,跟你自己預期落差很大的話,你可以選擇找更好的工作。」勞動部因此明定薪資揭露方式,可採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並建議區間不超過5千元,期盼終結低薪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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