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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強扣加熱菸僅憑行政命令? 民眾訴願要國賠

2020/02/11 08:37
海關強扣加熱菸僅憑行政命令? 民眾訴願要國賠

新興菸品「加熱菸」爭議再起,不少民眾指控海關違法扣押自國外帶回的加熱菸,去年衛福部、財政部召開「加熱式菸草產品管制規範會議」至今已逾1年,加熱菸的「產品屬性」及「適用法規」依舊妾身未明;近期民眾決定向法院提起訴願,並申請國賠,要衛福部與財政部一次說明白:「加熱菸是否歸屬菸品?」

 

「海關說要扣押的時候,我問是不是違法,對方說不是,當下我就覺得很奇怪。」今年31歲的蔡小姐向本刊表示,去年從日本旅遊返台,隨身攜帶的2條加熱菸即遭海關查扣,當下只覺得倒楣,回家後上網一查,才發現是政府對加熱菸的管制不清楚,因此打算提起訴願,要求海關撤銷扣押處分。


外界質疑海關扣押恐於法無據,對此,關務署官員無奈表示,海關必須等主管《菸害防制法》的國民健康署、主管《菸酒管理法》的國庫署認定加熱菸屬性後,才可以放行,「海關只是邊境執法機關,東西能不能入境,都要依照主管機關給的法令規章來辦。」


事實上,蔡小姐並非個案,本刊調查,海關自2016年,至今已查扣加熱式菸草逾5萬條、加熱器上千組,一位法界人士透露,目前國內的加熱菸相關訴願案就多達7、8個,都將在2、3、4月陸續開庭,最快年中就會有一審判決出爐。


「政府一方面認為加熱菸不能直接比照傳統紙菸進口,一方面又要比照紙菸列管,乾脆請國庫署、國民健康署到法庭上一次說清楚:「你們認為,加熱菸到底是什麼?」該法界人士說。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在去年5月核准了加熱菸品在美國的上市許可,根據其研究,「菸草加熱系統所產生的霧氣裡面,有害化學物、毒物都比香菸產生的煙更低,……目前可取得的證據顯示,完全轉用菸草加熱系統的燃燒式香菸吸菸者,將可減少毒性暴露。」


針對海關沒入加熱菸引發爭議,環保署前署長符樹強認為,加熱菸的原料與傳統紙菸相同,都是菸草,根據國內主管菸品的三部法令《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菸酒稅法》,對於菸品的定義都是「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其實合法性並無灰色地帶可言。


以前政務官的立場,他強調,「依法行政」是民主法治國家不可移易的鐵則,其中,平等、比例、誠信等原則更是核心,不過,從衛福部對傳統菸品與加熱菸的態度來看,兩相對照下,有著明顯的差別待遇,「政府在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的方法時,應該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一種,要嘛你今天同時禁止傳統紙菸跟加熱菸,否則就不能剝奪對民眾危害相對較小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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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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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海關加熱菸行政命令訴願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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