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投資型保單給逾70歲高齡者 明年起須錄影音存證
(2018/07/27 22:11)更改保單要保人姓名 竟需補稅還挨罰76萬元
2018/10/19 02:30 東森財經新聞
▲財政部國稅局(圖/翻攝Google Map)
最近有民眾一次變更三份躉繳保單的要保人,把自己的名字變更為子女的名字,三份保單合計價值準備金600萬元,結果不但被國稅局追繳38萬元贈與稅,還因為沒有主動申報,被視為是逃漏稅的行為,所以還被處一倍罰鍰,挨罰共76萬元。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最近查到一件案例,甲君於2006年間投保三份投資型保單,將自己團填為要保人,一次把保費繳清,受益人是子女。到了2013年,甲君將三份保單的要保人,改為子女的名字。
經向保險公司查詢,變更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各為200萬元,三份保單合計價值準備金600萬元,所以核定甲君2013年度贈與總額600萬元,應該要納贈與稅額38萬元。不過甲君應申報贈與稅卻沒有申報,屬於逃漏稅的行為,所以甲君除了補稅之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一倍罰鍰,總共被罰了76萬元。
只是改個名字,代價卻這麼大。事實上,目前已有多起因變更要保人被課贈與稅的案件,躉繳保單因為保單價值準備金很高,一但被查獲,補稅罰款的金額相當驚人。那如果將保單變更回來,是否就可以不用繳稅、不用繳罰款?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當然不行。要保人再變回甲君,那是另一個贈與行為,要再課一次贈與稅。」提醒保戶千萬不要妄動。
勤業眾信稅務部協理王瑞鴻表示,躉繳保單是很好的節稅商品,但也是近來稅務風險最大的商品,因為一般投保人根本沒注意到變更要保人的稅務風險,所以提醒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應提醒投保人。而針對上述個案,王瑞鴻解釋,其實甲君的三張保單,可以分三個年度變更要保人,2013年、2014年、2015年,一年變更一份保單,以2013年一份保單的價值200萬元計,當年變更要保人根本不必繳贈與稅。
許多父母為子女規劃保險時,常常以為「小孩子保終身險才便宜」,認為從小就保終身險,子女從此可以高枕無憂;不過平民保險王劉鳳和在東森財經網路節目《理財達人秀》中表示,這其實犯了2大錯誤,根本是「盤子」的行為,首先,因為在新家庭中,一家之主才是最重要的被保險對象;第二,保終身險其實很不划算,通常終身險的保費高昂,保障卻很低,不如定期險來得划算。
一位新手爸爸劉先生在節目上秀出他為5歲兒子保的保單,其保費一年竟高達49,307元,內容包括住院醫療終身險、終身防癌險、手術醫療終身險、特定傷病終身險、終身壽險+意外險。平民保險王劉鳳和表示,這些保險內容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是否有必要「終身」?因為一樣的險種若以定期險來算,保費可以省下更多,而且保障更高;再者,家庭的經濟支柱應該是大人,所以家庭保險的比例,應該以父母佔75%、兒女佔25%比較適合,若是父母因故倒下,孩子至少在短期生活上不會遇到困難。
▲保單大健檢!劉先生為兒年繳5萬。
劉鳳和舉例以壽險來說,為子女買終身壽險比定期壽險貴了10幾倍,基本上小朋友往生的機率並不高,而且就算70年、80年後離開了,壽險賠100萬,計入通膨因素實在不划算,但自己的血汗錢卻是繳給保險公司運用80年。
▲劉鳳和直言這位新手爸爸保單買太貴了 。
劉鳳和建議,小家庭的保險規劃應以定期的意外險500萬、一年期壽險500萬、一年期癌症4單位為優先,這樣爸爸媽媽一年的保費不過約2.8萬元;而小孩子的保險應以意外險200萬、一年期癌症險6單位、一年期重大傷病100萬為優先,若兩個小孩計算一年保費約1.4萬元,比劉先生一年為兒子繳5萬實在便宜很多。
▲小孩怎保 月薪3萬小家庭3000元搞定 。
▲小孩怎保 月薪3萬小家庭3000元搞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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