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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祭百萬人民幣挖角台灣教授 學者自嘲「31項惠台領頭羊」

2018/03/13 11:55 東森財經新聞
陸祭百萬人民幣挖角台灣教授 學者自嘲「31項惠台領頭羊」

▲大陸閩江學院祭出優渥條件挖角台灣教授(圖\閩江學院網站)

 

大陸祭出31項惠台措施對台啟動「砸錢搶人」大作戰,包含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世新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學系等多位學者,近來都收到來自中國福建省閩江學院的招攬信函,邀請台灣學者「加盟」,甚至開出年收入最高達一百萬元人民幣重金挖角,不過。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樂見兩岸學術人才交流,但現行國內公私立大學專任教師,以專案、專職方式到大陸任教,或參與大陸國家重點研發計畫,明顯違法。

 

中國大陸閩江學院祭出的條件頗為誘人,招攬信函題為「閩江學院新聞傳播系、文化產業管理系招聘人才」,信函中指出,具博士學位的教授或副教授,不僅年薪最少有15到100萬人民幣,還有安家補貼費最高70萬人民幣(約328萬台幣)及最高50萬人民幣(約234萬台幣)的科研啟動經費。若是學術團隊,科研啟動經費最高可達300萬人民幣(約1400萬台幣)。

 

有學者收到信時在臉書互相調侃說,「惠台第一批領頭羊」、「你去了會變李明哲」或「你先去臥底」。

 

不過教育部長潘文忠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內現職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人員在大陸任教為違法,「這是最基礎的規範」,所有現職教師都必須遵守。教育部也會嚴格讓學校和現職教育人員了解相關規範。

 

教育部國際司長畢祖安補充說,「大陸只是單方面提出惠台措施」,且很多基金都是國家級、政府設置的國家推動重點計畫,但從法治面上,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卅三條,國人不能參加大陸地區黨政軍等合作性活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四條也規定,現任的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大陸除了對教授挖角之外,也對台灣醫界釋出利多措施,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強調,不會限制醫師赴陸發展,但要注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的醫師,不得到對岸工作。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今 (12) 日強調,政院已由副院長施俊吉領導組成專案小組正在彙整各部會因應措施,研判對台灣衝擊不會太大,至於留才、攬才措施則早已在規劃及推動,她強調,台灣有很好的基礎,弄好投資環境,自然可留住好人才。中國日前宣布 31 項惠台措施,放寬對台資企業、個人經營等的工作限制,陳美伶表示,去年開始針對台灣投資障礙的排除及留才、攬才等相關措施都早有規劃及推動,今年會更進一步落實,並不是因為有中國的惠台措施才來做,因此,相關的衝擊不會太大。

 

陳美伶指出,台灣有很好的基礎,改善投資環境自然可以吸引投資,改變低薪環境、提高薪資,就有機會抵擋對岸的高薪挖角留住人才。她強調,要對台灣有信心,給相關人才好的機會發展,用更好的誘因留住人才, 是目前的重要政策方向,去年已開始進行的產業創新條例、公司法修法等,有助對員工的保障,都已經在逐步落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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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惠台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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