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近尾聲! 2293萬人已領取 比率高達97.31%
(2026/03/10 17:23)企業未分配盈餘投資想減稅 須同時符合這三項條件
2019/10/04 17:08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年 6 月完成三讀,針對未分配盈餘進行投資增訂免徵 5% 營業稅規定,財政部日前預告子法規退稅辦法,明訂 3 大適用要件,包括:一、自 2018 年未分配盈餘適用,二、需運用 3 年內未分配盈餘進行投資,三、實質投資金額需滿 100 萬,符合這三大要件才可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辦法。
根據規定,子法規預告期為期 2 個月,換言之,最快 12 月初未分配盈餘子法規就能上路適用,企業最快明年 5 月申報 2018 年未分配盈餘即可適用。
舉例來說,某企業如想要適用產創條例的未實現分配盈餘免徵營所稅辦法,必須以 2018 年開始的未分配給股東的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投資金額至少要達 100 萬元,且必須在盈餘發生後 3 年內申請,才能適用該條款的免徵 5% 營所稅方案。
產創條例修正案即將在今年底落日,為鼓勵企業針對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行政院拍板將產創條例再延 10 年,也就是到 2029 年落日,並新增企業未分配盈餘用於實質投資可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免徵 5% 營所稅。
【往下看更多】
►台股下跌460點! 記憶體玩大怒神 「這檔」開盤37秒就漲停
►台股再破月線!外資狂砍580億 三大法人賣超672億
►同樣投1000萬 20年差一台賓士?財經作家揭009816「不配息再投入」複利關鍵
【熱門排行榜】
►「你穿什麼?我想看」 AI對4歲女童說出詭異話 母嚇壞急拔設備
►2檔股票市值將超越亞馬遜 外媒點名「台積電」現在是最佳上車時機
►地牛翻身!2:58 宜蘭發生規模4.2地震
推薦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