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東森財經新聞台 Apps
於 免費下載
下載
首頁財經新聞 > 台股 > 房貸族看過來 房屋轉貸利息這樣報才不NG

房貸族看過來 房屋轉貸利息這樣報才不NG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房貸族為減少房貸利息支出,房屋借款常採「借新還舊」理財方式因應,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時,僅能就原始購屋借款未償還額度內,所支付的利息列報,增貸部分的利息不得列報。

國稅局舉例,甲君 2009 年購買自用住宅時向 A 銀行貸款 600 萬元,2014 年底貸款餘額尚欠 400 萬元,但轉向 B 銀行貸款 500 萬元,等於增貸 100 萬元。

若甲君 2015 年支付 B 銀行借款利息為 20 萬元,只能以 2014 年底原始借款餘額 400 萬元占新借款金額 500 萬元比例計算。因此,2015 年度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等於 20 萬元乘上 400 萬元再除以 500 萬元,等於 16 萬元,而非 20 萬元。

近幾年利率走低,常有民眾將原房貸轉貸至其他金融機構的情況發生,但歷經多次轉貸及時間久遠等因素,未保存相關資料,導致稽徵機關難以認定該貸款為原始購屋時所借,所以未採認。

國稅局指出,檢附的文件除利息單據外,還需要檢附轉貸的相關證明,例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及借還款資金流程文件等,以證明新借款與原購屋借款有關,以免為了減輕利息負擔,而影響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的權益。

 

【往下看更多】
關都關不住!「最強妖股」從13元飆破百 連拉22根漲停
《富爸爸》清崎又喊崩盤「黃金飆10萬」 網笑:台股5萬穩了
上太空的最強膠水! 「這低軌黑馬」1個月噴5成 SpaceX沒它不行

 

【熱門排行榜】
分割不到一年!0050股價「重返百元」 股民嗨喊:AII in
颱風即將生成!專家示警了「恐讓5月梅雨季落空」
晶片越精密它越貴! 法人點名「這7檔」:2奈米背後隱形金礦
關鍵字: 房貸國稅局財政部利息
FB分享
字體變大
字體變小
加入Facebook粉絲團
訂閱Youtube頻道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