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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金翻案領年金多80萬 勞工職災權益自救必知

2020/09/26 08:24

多數勞工遭遇事故或職災,經常不清楚有哪些勞保給付能請領,總是聽別人講才趕緊辦,就算領到給付,也不會細看勞保局給付是否正確。但不了解自身權益和爭取管道,很可能損失應有的理賠金,李小姐就是一個典型案例,幸好她靠著行政救濟,幫自己的一次性給付翻案變成月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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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了一個月,害怕被截肢,只好又回來找醫生。」55歲的李小姐攤開已經變形的雙手,指著右手大姆指上被螞蟻咬傷的腫塊,怎麼也不敢輕忽,「這雙手的肉和皮膚,是我躺在醫院3個月,好不容易挖大腿肉才養出來的。」話一說完,只見她勉強試著用左手掏出健保卡,但偏偏變形的手指,拿不出小小一張卡片。

 

 

和被螞蟻咬的傷口相比,李小姐的雙手更令人觸目驚心,那是4年前在門板工廠工作時,遭滾輪捲入受的傷,「因為門板要貼皮,我手因故被捲進去,先送臨近的醫院急診室,又立刻被轉到台大醫院手術。醫生說清完那些貼門板的白膠,只看見骨頭。」

 

重傷變形 雙手喪機能

 

李小姐提起住院及門診復健治療期間無法工作,因丈夫早逝,全靠一對兒女和夫家親戚照顧,歷經20多次整形及清創手術,花費可觀,「聽人家說勞保可以申請給付,我二姑幫忙申請傷病給付,因為屬於職災事故,第一年加給可領平均投保薪資的7成薪,第2年持續治療,降回領普通事故的5成薪。」

 

勞保的失能給付分一次金和年金,若因職災致失能,另有5成加給或補償金。

 

當時她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4萬元、日投保薪資800元,前後申請3次職災傷病給付,合計領到35萬400元。

 

但治療2年後,李小姐最終還是被公司資遣,50出頭就失業,雙手變形、無法工作,事發當時小兒子還在念大學,她雖然也申請到「雙手十指皆喪失機能」的5級失能一次金,原本勞保應給付640天,因職災加給至1.5倍、960天,領到76.8萬元救急,但往後的人生茫然未知。

 

註:李小姐事故前日投保薪資800元、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23,820元

 

追加申請 爭取領年金

 

而李小姐和很多勞工一樣,不清楚自身還有哪些權益,遇到事故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幸好,她的同學是保險業務員,因而認識保險講師鄭正一,發現她可申請條件更好的給付,因此透過行政救濟,成功將失能一次金,爭取為按月給付1萬3,967元的失能年金,一年可領16萬餘元到她身故。這番爭取和失能一次金相比,換算10年可多領約80萬元。

 

勞保險講師鄭正一表示,若不服勞保局核定,申請爭議審議才有機會扳回權益。

 

鄭正一感慨表示,李小姐是很典型的基層勞工,不了解自身權益,「我知道她已經領到5級『失能一次金』,但是她的手連皮膚排汗功能都喪失,可以爭取領條件更好的『失能年金』。」

 

認知歧異 給付爭議多

 

這是因為勞保的失能年金請領資格,除了失能狀態符合「終身無工作能力」的20之外(範圍遍及胸腹部臟器、皮膚、神經及精神),若經審定失能程度符合第1至7級,並經個別化專業評估工作能力減損達70%以上,且無法返回職場者,也可以請領,李小姐的狀態即符合。

 

勞保局常見的給付爭議案件,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合計逾6成占大宗。

 

李小姐於是提出皮膚失能證明並申請失能年金,但3個月後卻收到勞保局回函,認定皮膚排汗功能喪失4%,僅符合13級失能,不認為有達到請領失能年金的門檻。

 

 

這一來一往,給付金額落差大,李小姐不服,進而提出勞保爭議事項審議。「勞工如果覺得自己應得而勞保局沒給,或者給付比預期少,那就只有提出審議這條路可以走,讓案件進入勞動部的審議委員會。」鄭正一點出,勞保局與李小姐認知差異的癥結在於:評估工作能力減損是否達70%。

 

「最初進入勞動部審議會,他們認為工作能力的減損程度在醫理見解上仍有歧異,於是要求勞保局撒銷核定,並且要重新調查,但一個月後勞保局還是維持原核定。」鄭正一搖頭說,因為審查人員沿襲舊規又做出相同核定,李小姐不放棄,提交第2次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前後費時逾半年,直到今年3月才爭取到失能年金。

 

事實上,今年上半年,像李小姐這樣不服勞保局核定,申請爭議審議尋求行政救濟的案件有1841件,其中勞保傷病給付爭議有813件、占44%,其次失能給付爭議也有401件、占22%,但數字背後可能有更多勞工不知道有此管道能爭取。

 

保障權益 文件要備齊

 

除此之外,進一步了解審議結果發現,由勞保局自行撤銷原核定的件數有483件,比例達26%,經由勞動部審議會撒銷原核定的件數也有149件,占比8%,換句話說,合計有34%的翻案率,讓鄭正一苦笑說:「勞保局錯的比例還滿高的!」對此,勞保局職災給付組專委傅完珍解釋:「多數案件是勞工該準備的文件不足,而審核不能拖延便先行核定,如果勞工在時效內補足,勞保局都會重新核定。」

 

歸根究柢,勞工唯有了解勞保給付和申訴管道,才有辦法爭取權益,而關鍵須掌握以下2點:

 

勞工若對勞保局所核定的給付有異議,要把握在60天內填寫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

 

一、注意請求權時效:傅完珍表示,凡是勞工或投保單位對勞保局所核定的給付案件有異議,都可以在收到核定函的隔日起60天內,填寫勞保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另外,李小姐幸運的是,她及時在退保勞保一年內重啟失能認定,因為勞工凡是在投保期間發生傷病事故,在退保一年內可以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疾病的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災醫療給付。

 

二、備齊證明文件:以申請失能年金為例,可上勞保局官網下載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書,再至勞保局索取裝訂成冊的勞保失能診斷書交由醫師填寫(不可上網下載),並附醫學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若是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失能者,須再上網下載制式證明書,連同駕照影本一起送勞保局。

 

勞工萬一發生事故,首要把握請求權時效,並備齊證明文件,以免權益受損。

 

鄭正一指出,有時審查人員光看診斷書上的文字說明,很難具體理解當事人的失能情況,以李小姐為例,在提出審議申請書時,還特別附上一張雙手特寫照。「若遇到類似狀況,除文件外,證明照片也很重要。」鄭正一提醒。

 
發生職災 勞工請領資源管道
 
  • 勞動部職安署津貼補助

 

在《職災勞工保護法》下,勞工萬一發生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可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津貼補助,包括職業疾病生活津貼、失能生活津貼、看護補助等,甚至連沒有加保勞保的職災勞工也可申請。

以李小姐為例,她雙手工作時遭滾輪捲入,符合5級失能,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可請領每月6,200元的失能生活津貼,最多領5年為限。

 

  • 縣市政府職災慰助金

 

目前各縣市政府視預算編列,也有提供職災勞工相關補助或服務,以李小姐設籍的新北市為例,因執行職務導致失能第1至第5級者,會發給10萬元職災慰助金,由於最初李小姐住院治療7天以上時,曾領過1萬元,後續提出申請再補發差額9萬元。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財經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理財最前線】一次金翻案領年金多80萬 勞工職災權益自救必知

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封面示意圖/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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