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量販店做25年 快退休月薪僅38K 女兒傻眼:這正常?
立院三讀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滿18歲可自主結婚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理財達人秀】超級財報 蓄積利多 法人保底股 委屈主力軍 ★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呼應社會期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25日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初審通過朝野立委與行政院、司法院所提版本,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規定,改為「滿18歲為成年」。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本案。三讀通過條文重點,除規定民法滿18歲為成年,另也通過多項配套條文,例如原訂婚年齡為「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改為「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結婚年齡部分,原條文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 歲者,不得結婚」,三讀通過條文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條文。
此外,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的社會衝擊,這次也三讀修正通過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相關緩衝期條文,明定上述條文從112年1月1日施行,而屆時未滿20歲者,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
另外,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行政院、朝野立委也針對所得稅法、人民團體法等案提出修法版本,將條文中有提及「年齡」規定的條文文字,修正為「成年」或「未成年」。
(封面圖/中央社)
【往下看更多】
►颱風假穩了?「17縣市」明達停班課標準
►台股暴跌846點免驚? 郭哲榮:4天後將大逆轉
►遇到大魔王!薔琵颱風結構遭破壞「如被切一半」
【熱門排行榜】
►台股下週慘了? 陳重銘揭「3大利空」:先別想衝5萬點
►颱風假有望放2天?最新風雨預測出爐 「21縣市」達停班課標準
►薔琵颱風最猛時刻來了! 下午暴風圈罩全台 「這時間」最接近本島
推薦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