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長年旅外國人不納保」 網友挺:別讓那些人享受我們的福利!
▲全民健保立意良善。(圖/東森新聞)
全民健保立意良善,本應是讓在台灣生活、就業、工作的人們有所保障。但許多國人長年旅居海外,辦理健保退保,返國後又可復保,是否有違公平正義原則,引發網友熱議。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目前已有超過2000人附議。
提案者Alex Lai強調「健保本來應該是給予在台灣生活、就業、工作的人們保障的,不應該只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就可以享用便宜的健保,有違公平正義」,因此建議可以在13條關於退保的規定中加註「曾因故退保者,重新申請被保險人身分者,應予檢核近1年於國內滯留天數是否達183天」,未達183天者,除因受雇用單位派駐國外附證明,以及受人身限制無法返國者,其餘不得復保。
▲網友提案「長年旅外國人不納保」 。(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截至16日中午,已有超過2000人附議,只要在60天內取得5000人附議成案,主管機關就必須在2個月內具體回應。對此提案,網友紛紛讚同表示:「請讓醫療資源能被合理的運用以符合公平正義」、「台灣健保是台灣人最好最美的福利,不能被這些健保寄生蟲給啃食殆盡!」、「不要讓那些人享受我們的福利」、「支持,健保不該被揮霍濫用」、「對台灣沒什麼貢獻卻同樣享有福利,沒這回事」、「贊成」、「早該修正」!
事實上,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出國2年戶籍被註銷後,返國必須重新設籍滿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若保險對象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必須辦理停保,直到返國之日才會復保,且若想要再次停保,必須等待3個月。
根據健保署統計,2015於一年內短期返國復保,又出國辦理停保共計有5.7萬人,全年保險費收入約3.1億元,其中有就醫紀錄者為4萬0554人,健保支出醫療費用共計約2.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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