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地上權轉移喬不攏!金管會遭批「沒武器」
2025/10/13 22:11 東森新聞
輝達台灣總部計畫卡關,關鍵就在北士科T17、T18兩塊地的地上權,至今新光人壽和北市府談不攏,讓整個投資案進度停滯,而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在質詢時被點名遭批評「沒有武器」,因此無法介入協調,而新壽原本預計5年完工,如今卻豪無動作,金管會解答說,因為都審期不包含在內,那這也讓外界質疑是否有漏洞,建議修法。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vs.委員(國)賴士葆:「(金管會武器在哪裡),這些的地上權,在我們的不動產,交易管理辦法裡面,它是屬於所謂的屬地投資,假設金管會的角度來看,它就是我們,不動產投資管理的範疇,至於現在契約上的爭議,那是他們在契約上,他們應該按照契約的精神去解決。」
輝達總部T17、T18的地上權爭議持續延燒事到如今,北市府正式發函新光人壽,啟動共同合意終止契約談判程序,就希望讓輝達如期進駐北市科,但新壽卻因沒方案談不了,只能繼續卡關,而面對質詢,壽險業大管家金管會只說一切按照規範處理,似乎有點避重就輕,另外這點也使外界質疑。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vs.委員(國)賴士葆:「原來的新壽跟台北市政府簽5年的時間,要開發不動產,到現在今年底就是4年,結果現在動都沒有動,(我們規範是非常清楚,就是說當我取得這個這樣一個過戶過來以後,都審的時間不算,接下來是5年的時間,你必須要即時利用且有收益)。」
簡單來說,新壽2022年取得北市科地上權,按法規來看必須在5年內完工,並即時利用與收益,但如今解答還要扣除都審期不算,所以期限不是到2027年,而是2030年,但問題來了,都審期卻沒有明文規定期限是否存在漏洞,像是初期沒強制進度報告等等,那該要如何避免保險公司的資金閒置,才不會造成保戶的錢被白白浪費呢。
律師包盛顥:「如果新光人壽屆期未符合,即時利用規定,依保險法第168條規定,最重可處一千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以廢止業者的許可,另如果契約有約定違約金得予追究。」
輝達蓋總部屬於重大投資,卻因土地權爭議陷入僵局,如今立委質疑金管會太鬆太弱,往後須修法嚴加控管,否則在傳統制度、契約限制和行政延宕三者的束縛下,只會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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