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正義!頂新正義黑心油案二審大逆轉 老總重判11年
(2018/02/13 11:25)頂新案大逆轉!原被判無罪 魏應充二審重判15年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因黑心油事件遭起訴,2015年一審宣判時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卻以「罪證不足」為由,判定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部判決無罪,引發全民譁然。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27)日扭轉局勢,改判魏應充15年。
2013年頂新製油爆發「劣油事件」,以造假方式混合食用油,當時檢方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食安法)》、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火速偵結起訴,並對魏應充求處30年重刑,民眾更是群情激憤,發起「滅頂行動」。不料一審宣判結果跌破眾人眼鏡,法官因《食安法》對於食品原料並無明確規範,以及無法證明頂新來自越南的飼料油經精煉後不可食用等罪證不足理由,判決魏應充與相關負責人通通無罪。
▲頂新劣油案,昔日引起民眾群情激憤。(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全案上訴到台中高等法院後,檢辯雙方鎖定頂新從越南進口的原料油是飼料用還是原料用?及進口國內之後經過精煉,是否符合《食安法》規範等爭點,卯足全力攻防。台中高分檢則再函文越南政府補充頂新進口的豬油確實為飼料油相關正式公文、及其檢驗報告也造假等相關證據,呈送法院。
頂新律師團則支持一審判決所採用的證據和論述,堅稱進口油精鍊後,均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毫無不法。頂新說,頂新製油透過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最原始原料油產品,在越南就已取得第三方公證單位檢驗報告,確認為「適合人體食用」,更獲得我國食藥署於邊境抽檢合格,核發輸入許可證書,並無任何品質的疑慮。
該報導指出,台中高分檢還聲請傳喚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台大毒物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姜至剛以專家鑑定人身分說明「對人體有害的油,就算精鍊,還是對人體有害。」並以去年最高法院在11月22日刑庭會議決議,只要攙偽或假冒即成立犯罪,認為魏應充等人知法犯法,戕害國人健康,應判有罪,並於今上午11時宣判撤銷原判決,認定魏涉犯詐欺取財等罪,判處15年徒刑,其中6年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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