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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8:36)浩鼎案辯結 翁啟惠:1500張、3千張股票都被說成賄賂金
▲士林地方法院28日開庭審理浩鼎案,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中)出庭。(圖/中央社)
士林地院今28日開庭審理浩鼎案,檢察官指控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涉嫌收賄,不能視而不見;翁啟惠則否認犯罪,並反指檢察官起訴東拼西湊、完全誤解,他並不知道張念慈要給他1500張浩鼎技術股。
翁啟惠被控在中央研究院院長任內,與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達成收賄1500張浩鼎技術股的期約,另收受3000張浩鼎股票,作為翁啟惠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的對價。
士林地方檢察署民國106年依貪污治罪條例期約賄賂、收受賄賂罪起訴翁啟惠,另依期約賄賂、交付賄賂罪起訴張念慈。
士林地方法院今(28)日召開審理庭,超過50名民眾到場旁聽。
張念慈、翁啟惠否認犯罪,翁啟惠表示,檢察官起訴內容是完全誤解、東拼西湊,他不知道張念慈要給他1500張浩鼎技術股。
▲士林地方法院28日開庭審理浩鼎案,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中)出庭。(圖/中央社)
至於檢方指控3000張浩鼎股票是賄賂,翁啟惠說,當時浩鼎母公司Optimer釋出浩鼎股票,他以創辦人身分認購,擔心以個人名義購買會造成股市話題,將機會讓給女兒,認購資金來源也合法。
主任檢察官吳廣莉論告時指出,翁啟惠案發時為中研院院長、學術地位崇隆,張念慈也是台灣生物科技四大天王,檢察官偵辦無不戒慎恐懼、如履薄冰、如臨深淵。
吳廣莉說,檢察官105年4月20日發動搜索,當天晚上為了是否聲請羈押天人交戰,當時選擇相信翁啟惠,但隨著偵查的進展,身為執法者,不能再對不法視而不見,主張翁啟惠涉犯貪污罪。
翁啟惠另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所謂的1500、3000張股票,一個從未發行,一個是我的家庭資產,現在全被說成是賄賂金了」。這種張冠李戴、任意杜撰的錯誤隨處可見。
翁啟惠還表示,沒有賄賂動機的賄賂案,沒有其他廠商參與的技轉,只來一家浩鼎傻付高額技轉金給國庫,既然沒有其他競爭對手,浩鼎需要賄賂中研院長取得技轉嗎。面對種種令人無法吞嚥的指控,「假如我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
而今(28)日翁啟惠步出法院說,檢察官都照起訴書說的,「都是誤解」。
聲明全文如下:
這塊土地我愛的最深,卻讓我最慟!
2006年,故鄉的召喚聲讓我無法拒絕。 回來擔任中研院長那一刻起,改善台灣科學研究環境及發展生技產業就是我的重任。 將近十年院長任期內,台灣生技產業來到新的里程碑,我協助催生科技法規及生技園區,帶動學術界和產業界共創榮景。
2016年3月爆發浩鼎案,我墜入五里霧中,第一時間不知道發生何事,原以為自己坦蕩真誠無需害怕;直到檢察官的起訴書出現,才驚覺當中有許多錯植誤解,這些錯誤會讓一個人一生的努力完全白費,清譽一夕崩盤。 當時的社會情緒需要出口,我在各種聲音全面攻擊下,以錯誤資訊建構起來的起訴書竟然變成合理了。
有人說,到法官面前澄清說明就無事了。 這趟訴訟之旅,以莫須有的罪名先框住我,讓我動彈不得,再用司法程序徹底摧毀了我的心志。 說了二年多了,台灣社會聽懂浩鼎案了嗎? 你不會關心浩鼎案在說什麼,你只知道當眾人皆曰可殺時,絕不可以缺席。
浩鼎案可以說5萬字,也可以用50字說完。 中研院長不管技轉案,所謂的1500、3000張股票,一個從未發行,一個是我的家庭資產,現在全被說成是賄賂金了。 這種張冠李戴、任意杜撰的錯誤隨處可見。 而檢察官的起訴書跟監察院的彈劾文竟同出一轍!
假如我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
沒有賄賂動機的賄賂案。 沒有其他廠商參與的技轉,只來一家浩鼎傻付高額技轉金給國庫,既然沒有其他競爭對手,浩鼎需要賄賂中研院長取得技轉嗎?
面對種種令人無法吞嚥的指控,假如我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
對於台灣我只有付出,只因為想回家鄉幫忙,我將個人研究發明捐給國家,中研院歷年十大技轉案中,有六件是我的研發成果。 遺憾的是台灣社會對於我的付出無感,不該走的官司路,讓人痛心失望;受盡屈辱只為了給社會一個情緒出口。
令人心寒的是,為了真相必須透過這種綿延不止的司法凌遲。 有人說,司法程序沒有十年八載無法終了,如果成真,痛心疾首已經無法形容我的心境。 計算題算錯了,還要繼續演算下去,只為了維護司法顏面? 這種面子之爭,摧毀的不只是一位科學家在國際上所有的學術成就和一生的聲譽;好不容易萌芽正要開始的生技產業,硬被狠狠打趴了。
這是靠想像力出來的虛擬犯罪,已在法庭上提出人、物證明澄清,代價卻是我賠付一生名譽,萬劫不復。 對此我已不再憤怒,只有哀莫大於心死的喟歎。
假如我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
在身心遭受極度摧殘之際,我接到最多陌生人的協助關懷,深刻感受到的「德不孤,必有鄰」,在此特別感謝。 相信司法正義將為我所受的冤屈畫下句點 。
此外,學界技轉業界在台灣社會仍陌生,檢察官也不甚了解,但我的遭遇或許是我們社會的一個學習過程,我也深深認為法院的判決對台灣的技轉及科技發展會有很深遠的影響。
只是,這塊土地我愛得這麼深,為何要傷害我這麼大? 我始終相信人性中存在著真善美,懇請災難到此結束了,好嗎?
- 翁啟惠 -
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在浩鼎解盲前一天出售10張浩鼎股票,遭疑涉內線交易,去年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但高檢署認為仍有疑點未釐清,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續查認為,翁啟惠是在證券營業員建議下才出售股票,並非利用得知解盲失敗的重大消息才出脫股票,二度處分不起訴。
浩鼎公司研發乳癌新藥,委託晉加公司進行臨床試驗,去年2月19日晉加公司將解盲數據傳給浩鼎,浩鼎在同月21日對外公布解盲結果失敗。但翁啟惠遭人檢舉,在解盲前一天,出脫10張浩鼎股票避損,疑涉內線交易。士林地檢署2017年偵結浩鼎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翁啟惠、張念慈。
▲翁啟惠遭控涉內線交易,再度獲不起訴處分。(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根據士林地檢署調查表示,翁啟惠在2015年8月28日得知臨床實驗未達標準,2016年2月18日解盲前一天,賣出10張浩鼎股票,不過因翁啟惠與其他11名主管,在2月21日參加專家會議時,才知道解盲結果不如預期,因此賣股部分,並非原先認為利用解盲結果的利空消息,賣股避險,因此皆獲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依職權將全案送交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為,翁啟惠和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熟識,認為翁出脫持股的時機點仍有疑點未釐清,將全案再發回地檢署續查。
承辦檢察官勘驗翁啟惠與業務員105年2月18日的對話紀錄,業務員向翁啟惠表示,「院長,因為剛剛那個浩鼎今天,你知道它2月21日這禮拜天會解盲,最新消息出來後,今天浩鼎的股價有漲超過700元,我們有需要先出一點嗎?還是等下禮拜一再看?」
檢察官認為,根據銀行證券業務員與翁啟惠的對話紀錄顯示,翁啟惠是在業務員建議下才出售浩鼎股票,並非利用得知浩鼎重大消息,主動賣出股票,並未涉及內線交易,因此以罪證不足,二度處分不起訴。
浩鼎公司11名高階主管雖也在解盲前也出脫股票,但士林地檢署續查發現,專家會議內容並未作成書面紀錄,也無公文,浩鼎11名高層皆非醫學部門人員,無法知悉會議內容,且皆證明,會賣股多因有私人資金需求,因此罪證不足,一併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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