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護國神山!中環砸3.3億 爆買335張台積電
(2024/10/30 09:18)爭經營權打爛帳?大同重訊駁違證交法允配合調查
▲大同董事長林蔚山(左)及總經理林郭文艷(右)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圖/中央社提供)
日前因立委黃國昌的爆料,台灣華映不只彌補大陸華映科虧損,且還對華映科保證獲利10%,對此金管會認定華映及連帶保證人大同違反證交法第20條,金管會主委表示,準備把華映、大同移送檢調。沒想到昨日深夜大同公司立刻發布重訊,大同指出據會計準則公報第9號「或有事項及期後事項之處理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會計處理規定尚無不符,均已遵循法令。同時大同也強調,將積極配合主管機關及檢調單位調查。
昨日金管會認為,大同旗下子公司華映入主華映科技所作的19項承諾,未在各期財報中揭露,因此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
▲昨日金管會認為,大同旗下子公司華映入主華映科技所作的19項承諾,未在各期財報中揭露,因此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圖/鉅亨網)
不過大同回應,就上開2009業績承諾,於於本公司及子公司2009年至2018年第三季以前財務報表會計處理與附註揭露,其法律依據,於2009年至2012年度,應遵循當時所準據適用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9號「或有事項及期後事項之處理準則」之要求。自2013年度起,除前述第9號公報外,亦符合應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會計處理規定,僅有符合下列要求者才有附註揭露之必要性。
1.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負債準備才得認列:(1).因過去 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2).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 (Probable即可能的機率大於不可能的機率,在財務會計 準則公報第9號下,很有可能係指發生之機率>75% ;在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下,很有可能係指發生之機率>50%)需 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及 (3).金額能合理之衡量。
2.當或有負債之發生很有可能,但金額無法合理之衡量;或 當或有負債的發生可能性並非很有可能 (Reasonably Probable)時,在此情況下之或有負債不須認列入帳,但須附註揭露其內容。
3.當或有負債發生可能性極少 (Remote)時,則無須認列亦 無須附註揭露其內容。就上開2009業績承諾,華映與其簽證會計師評估於未來年度實現之可能性極少(Remote) ,且對本公司營運、股東權益及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因此未揭露於本公司財務報表。與前揭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9號「或有事項及期後事項之處理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 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會計處理規 定尚無不符,均已遵循法令。
日前立委黃國昌在財委會爆料,台灣華映不只彌補大陸華映科虧損,且還對華映科保證獲利10%,黃國昌認為此舉「等於是拿台灣人的錢,去補貼保證大陸企業的獲利」。金管會近日正式認定華映及連帶保證人大同,違法證交法第20條,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透露,已與駐金管會的檢察官討論,準備把華映、大同移送檢調。
黃國昌指出,台灣華映在2010年到大陸設華映科技,當時深交所要求華映,當華映科虧損時華映需彌補且要保證10%收益,「這等於是拿台灣人的錢,去補貼保證大陸企業的獲利!」不過華映卻在重訊時表示對公司財報、營運無重大影響,黃國昌質問「金管會你信嗎?」
金管會調查後認定華映違反證交法,依證交法第20條及第171條規定,這已構成犯罪行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顧立雄受訪時透露,華映到大陸投資華映科,承諾了19條事項,在深交所有公告,但從2010年開始投資華映皆無在證交所詳實揭露。(圖/鉅亨網)
據《Ettoday》報導,顧立雄受訪時透露,華映到大陸投資華映科,承諾了19條事項,在深交所有公告,但從2010年開始投資華映皆無在證交所詳實揭露,「重點就在於在華映當初承諾時就沒有揭露!」而這19條承諾都與投資人有著很大的關係,投資人會不會因為部分承諾事項選擇投資等,這些都在考量的範圍,金管會已與駐會檢察官討論,準備將華映移送檢調,大同作為連帶保證人,也同樣沒有揭露,因此也會一併移送。
大同旗下的華映跟綠能,雙雙向法院聲請重整與緊急處分,不過現在卻爆出陰謀論?專家分析,這是公司派為了防堵市場派搶經營權,「自己吞了顆毒藥丸」,就是要讓股價下跌,才好逢低承接。不過大同強調是情勢所逼,也會給子公司營運上的協助。
大同公司一天引爆2顆炸彈,先是旗下華映聲請重整,綠能也想債權債務協商,卻傳出背後有個陰謀論。
資深媒體人,黃世聰:「公司派能夠做的就是,第一個發動重整把股價往下打,他可以低接股票,這樣對他就有利,另一個方式是讓股價不斷的跌,因為你的成本是很高的,假設你的成本在30幾塊,我讓你股價跌到10塊20塊,你的市場派也是承受非常大的壓力。」
▲大同公司旗下華映聲請重整,綠能也想債權債務協商,卻傳出背後有個陰謀論。(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推測這一步就是毒藥丸,因為律師說重整成功的公司在國內少之又少,也恐怕會導致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變更,讓市場派痛批公司派根本是玩死大同。
市場派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重整完全是騙人,他是希望市場派的人趕快賣掉,他們都是用這些齷齪的辦法,沒有好好的對公司整治,好好的來用點心。」
市場派也繼續撂話,說持股比公司派多,已經準備好奪下經營權。市場派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我不會被他嚇跑的啦,你放心,我會盡快。」
▲市場派撂話說持股比公司派多,已經準備好奪下經營權。(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面對市場派的挑釁,華映澄清重整實在是因為貿易戰影響,造成面板價格崩跌 ,經營辛苦,綠能也坦言手中現金只剩3億元,而專家看大同的未來壓力更大。
資深媒體人,黃世聰:「他這個險招下去,大同一定會認列非常多的損失,所以大同的股價應該還有持續往下跌的壓力。」
▲華映澄清重整是因為貿易戰影響,造成面板價格崩跌。(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大同母公司也強調,將在法規內盡力給予華映及綠能營運上的協助,要一起渡過難關。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大同的本業要擴大,而且是朝向高毛利的業務擴大。」
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9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台灣有許多有錢人不是靠著經營事業獲利,而是靠「土地」賺到大錢,他認為台灣對房地產課稅重,但對土地課稅卻較輕,「於是囤積土地利潤遠大於房子,這是有錢人的賺錢秘笈。」
謝金河在臉書上表示,大同林家近日終於將原中興百貨對面、原大同產品展示門店的那塊祖產(土地)賣掉了,這塊土地面積僅有456.67坪,但脫手價格卻高達51.1085億元,平均一坪高達1119萬元,這個價錢在台北市內可說是相當昂貴,「我們常抱怨台北市房價很貴,其實建商只是加工業,顏炳立常常形容房子是麵包,土地是麵粉,如果麵粉賣很貴,麵包一定不會便宜。」
▲(圖/翻攝自謝金河臉書)
謝金河指出,這塊土地在他的生活圈附近,一個禮拜至少會經過好幾次,這兩天經過這裡,他把白天,夜晚的景都拍下來,推測「這塊暫時當公園的綠地,很快就會被興富發拿來蓋高樓了。」
謝金河指出,台灣很多有錢人不是靠經營事業獲利,而是靠土地賺到大錢,就連過去這些年前往中國大陸投資的台商也是這樣賺錢。而台灣對於房地產的課稅重,但對土地課稅卻較輕,於是囤積土地利潤遠高於房子,這正是有錢人的「賺錢秘笈」。像這次大同林家出售不到500坪的土地,他們什麼事情都沒做就能獲利至少39億。謝金河直言:「還有什麼比這個好賺的?我們常常在討論公平正義,但是單就土地正義,台灣就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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