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隱私權 罰款破天荒 臉書付出代價達50億美元
鉅亨網編譯郭照青
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週三宣布以 50 億美元與臉書達成和解。這是 FTC 史上最高金額罰款,但僅為臉書約一個月的營收。主管機關先前對該公司進行了全面性的調查,以了解該公司大量個資外洩情況及與使用者的溝通不當。
華盛頓近來大聲疾呼,科技公司應有較大的透明度與責任。政治人物,使用者,甚至臉書的一位共同創辦人已更加認為,科技公司對社會運動及個資的影響力,已到了危險的程度。
臉書已同意此一和解協議。近年來,該公司對個資的管理鬆懈,如政情分析公司 Cambridge Analytica 竟取得了達 8700 萬使用者的個資。
FTC 還指控臉書不當使用為帳戶安全目的所獲得的電話號碼,對使用者進行廣告宣傳。
「50 億美元的罰金及全面性的作業規範,在 FTC 史上,都是前所未見,」FTC 主席 Joseph Simons 在發布的聲明中說道。「這項規範的目的,不僅在處分未來的違法案件,更重要的是,全面改變臉書的隱私文化,降低持續違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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