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1300萬該「押台積電or當包租公」? 網一面倒:躺著賺
(2025/12/12 16:37)想收回出租房自住!尪要妻「付1/3房租」 網酸:算盤打的真精
夫妻應該分享彼此,但涉及金錢就很難說!一名女網友抱怨,老公婚前買房當投資,婚後竟向自己索討房租,意外掀起話題,儘管多數網友認為男方太計較,但男方也親上火線解釋,所幸小倆口最終取得折衷方案,才彌平一場可能的家庭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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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在Dcard發文,自稱房子是老公婚前就入手,目前租給別人,婚後打算收回來自己住,但因為少了租金來源,考量房貸壓力會加重,男方竟然主張收取房租,價格是原本租給別人的3分之1,令自己感到不舒服。
原PO強調,老公如果開口希望一起分擔房貸,自己會非常樂意,但無法認同使用收房租名義,認為男方太精打細算,還反問「那是不是以後離婚了我等於沒有辦法跟他一起分房子,或者是拿回我的那份錢,怎麼感覺先生比較在佔我便宜嗎?」
▼原PO強調,老公如果希望一起分擔房貸,自己很樂意,但無法認同使用收房租名義。(示意圖/pexels)

文章吸引網友留言,多數意見都認為男方太計較,還表示「誰要跟房東一起住阿,還做牛做馬」、「婚前買的不在夫妻共有財產,老公算盤打的真細」、「都夫妻了居然要房租,感覺沒那麼愛妳」、「問一下他會不會跟未來小孩收租金」普遍都同情原PO的遭遇。
針對網友的批評,男方也親自回覆,強調房子是婚前買的本來就打算自己做為投資用途,後續有自住需求才會衍生問題,原本觀念上認為以「房租」的名義表示的是一種彈性,認為老婆萬一有財務問題,可以隨時不付房租,但房貸就不同,房貸不能因為任何一方經濟產生困難就停止,因此收租金的做法偏向低風險低報酬。
男方表示,真正的想法是給老婆多一點彈性空間,而且是低風險低報酬的投資,還會讓自己的負擔比原本更大,不認為有佔便宜,但也能理解老婆的感受,畢竟社會上很多離婚的案例,難免都會為自己多做打算,因此夫妻倆也重新思考可行性,最終決定共同買一間房子來住,而且共同持有及負擔房貸,至於婚前買的繼續租給別人,未來不會搬進去,也就沒有房租及感受度的問題了。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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