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台塑營收創新高 年終發放大不同!華航挨批「很小氣」
(2018/01/11 10:57)農曆年前提離職能領到年終嗎?網友告訴他殘酷真相

▲網友煩惱是否要年前離職。示意畫面,非當事畫面。(圖/取自pixabay)
農曆春節將近,不少上班族正關心著自己今年年終能領到多少?討論尾牙在哪舉辦?尾牙抽到大獎的小訣竅?而14日卻有網友在批踢踢發文詢問:「領年終前提離職,這樣領得到嗎?」引發網友正反兩面的激烈討論。
原文中描述:「因為最近想跳槽,面試了幾家之後得到了offer,對方希望過完年就到新公司上班了。但…現在的公司年終還沒發,往年都是尾牙的前一天發放,今年的尾牙在2月初,如果我現在提離職,依規定交接1個月後,大概也過完年了,這樣拿的到年終嗎?這幾天一直翻公司的員工手冊但沒寫,這件事也不好問HR…但怕領完再提,沒辦法過完年走人。想問問各位,預計下週提辭呈,交接一個月,公司應該是2/1發年終,如果是正常的公司,這樣拿的到年終嗎?」
底下則有網友回應:「看公司啊,我們公司有發過,蠻佛的。」、「照理來說年終是你這一年工作表現的總結,所以你應該有權利拿到,只是年終沒有硬性的法律規定,除非合約上有寫明一年x個月,不然他不給你,你也不能怎樣。」、「要看耶!我有聽過年前提離職的,結果領的會變少很多」
然而多數網友的回應還是勸原PO年後再提離職吧。「絕對領不到阿,你是老闆會發嗎= ="」、「乖乖領完再提吧!」、「你以為大家等年後換工作的原因是什麼?」、「雖然是看公司,但台灣的公司大部份都變少或是領不到。」、「看你的offer,如果年終是寫死在裡面,那會給。但如果沒寫或是依表現或公司營運所發的績效獎金, 就不會給。」
▲年終發放,並無強制規定。(圖/鉅亨網)
年終發放 法律並無硬性規定
其實,關於年終獎金之發放,勞委會表示,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因此,年終獎金之發放應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明訂於勞動契約、工作規或團體協約中。事業單位如擬變更有關年終獎金發放之相關規定,應與勞方充分之溝通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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