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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借房給哥住! 兄嫂賴屋10多年不搬 他怒告法院結局出爐

免費借房給哥住! 兄嫂賴屋10多年不搬 他怒告法院結局出爐

一家人為了房產鬧上法院!男子阿城(化名)多年前好心將精華地段的公寓1樓無償借給哥哥阿臨(化名)及嫂嫂阿芬(化名)居住,沒想到母親過世後,兄嫂不僅遲遲不肯搬離,還一住就是10幾年,期間連水電、瓦斯等費用也都由阿城負擔。阿城忍無可忍,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借用關係,卻仍無法讓兄嫂搬走,最後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臨夫妻無法證明自己具有合法占有房屋的權利,判決2人必須騰空返還房屋,並從每月14,604元起,連帶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及法定遲延利息,直到遷出為止。

根據判決書,阿城名下擁有1棟3層樓公寓的1樓,民國100年(2011年),哥哥阿臨與妻子阿芬從中國大陸返台定居,當時以陪伴年邁母親為由,入住弟弟名下的房屋。民國102年(2013年)母親過世後,兄弟倆卻因家族產權問題及多起訴訟糾紛反目成仇,雙方關係日益惡化。阿城當時考量親情與家族紛爭,並未立即強硬要求哥哥一家搬離,沒想到這一讓步竟讓兄嫂持續居住10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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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阿城無法接受的是,這段期間房屋的水電、瓦斯等日常開銷,始終由他1人支付,阿臨夫妻不僅沒有支付任何房屋使用費,也沒有主動搬離的打算。阿城最終決定不再退讓,於民國114年(2025年)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雙方的使用借貸關係,並要求兄嫂在期限內遷出。然而,阿臨夫妻仍未理會通知,阿城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2人返還房屋,並賠償占用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面對訴訟,阿臨也提出多項主張,堅稱該房屋原本是父母有權購買的財產,甚至指控弟弟當年涉嫌偽刻印章,將房屋產權過戶到自己名下。阿臨還在法庭上聲稱,母親當年受到弟弟與醫師聯合毒害,並以自己與母親之間的繼承關係為由,主張對房屋也享有部分產權。此外,他也表示多年來曾負擔房屋修繕費用,認為自己並非毫無權利地占用房屋。嫂嫂阿芬則指責阿城取得家產後,卻沒有善盡照顧老人的責任,雙方各執一詞,讓這起房產糾紛增添更多家庭恩怨。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城才是房屋的合法登記所有權人,阿臨夫妻雖主張自己有權繼續居住,卻始終未能提出足以證明其享有房屋所有權或其他合法占有權源的具體證據。因此,法院認定2人屬於無權占有,應將屋內物品搬離、騰空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阿城。

至於房屋遭長期占用所造成的損失,法官考量該公寓鄰近捷運站、公園及學校,地段與生活機能良好,並依土地及建物申報總價,以年息8%計算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最終判決阿臨夫妻須連帶按月給付阿城14,604元,另加法定遲延利息,直到實際遷出房屋之日為止。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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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房產、 糾紛、 兄嫂、 公寓、 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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