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法說〉新光銀財管強勁、元富證自營亮眼 金控獲利三大引擎確立
(2019/11/28 17:41)元富證看境外資金匯回 將為券商捎來龐大商機
2019/08/30 18:45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對投資人具相當大誘因的境外資金匯回專法 8 月 15 日正式上路,元富證券今 (30) 日指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為券商開拓一片商機,不論是在金融投資、間接投資都有極大的發揮空間,有機會在此回台資金中得利,而元富已整合旗下各部門,可提供一條龍的業務。
元富證總經理李明輝說明,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於現行已開放專法條例規定,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僅有 2 年生效期限,將採租稅優惠第 1 年 8%、第 2 年 10%,同時專戶資金需綁 5 年後可分 3 年取回的方式。
在資金其他運用方面,匯回資金 5% 可自由運用,但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另 25% 可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以及 70% 進行實質投資,資金若於期限內完成實質投資可退回前述的 50% 稅款,對投資人具相當大誘因。
李明輝強調,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為券商開拓一片商機,因此,元富證券領先同業提早整合公司資源,包括經紀部、承銷部、法人部、新金部、財富管理部、元富投顧和元富創投來共同規畫相關業務。
其中,在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中,李明輝說,包括基金、債券、股票及 ETF、特別股和結構型商品等可供投資,而除了可透過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管理運用外,也得以承作信託全權委託業務,可依照客戶需求,提供不同資產管理運用方式。
另一方面,元富結合經紀業務、債券、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及財富管理業務,可協助客戶達到活化資產、資產配置和財富增值的效益。
此外,透過元富創投或是私募股權方式,對匯回資金 70% 運用於實質投資於重要政策領域產業,可給予輔導與協助。
整體來看,無論是 70% 的重要政策領域產業投資、25% 的金融投資、或是 5% 的自由運用,在券商積極的爭取相關業務下,可望成為券商業績成長的新一波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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