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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回家房子被拆! 長安東路工頭判刑8個月

2018/10/30 21:39 東森財經新聞

還記得鬧得沸沸揚揚的長安西路都更案嗎?當時不同意戶張先生,出門再回家,房子就遭到工地工頭拆除,他憤怒控告,如今判決出爐,工頭遭判八個月。

 

東森財經記者劉佩綺:「四周都圍起了鷹架和木板,也不停傳來施工的聲音,不過其實在長安西路這處都更案,目前已經蓋到二樓,但是去年拆除的時候,卻因為工地工頭沒有經過不同意戶的同意就強拆,現在判決出爐判了八個月。」

 

▲2017年3月,都更不同意戶張先生和負責拆除的李姓工頭起了口角,結果只是外出一趟,回家房子就遭強拆樑柱,當場聲淚俱下。(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時間倒回2017年3月,都更不同意戶張先生和負責拆除的李姓工頭起了口角,結果只是外出一趟,回家房子就遭強拆樑柱,當場聲淚俱下。

 

都更不同意戶張先生:「我只要搬這樣東西就好。」家裡一秒變危樓,不得不全棟拆除,事後他怒告市府和建商,但地院判決是李姓工頭擅自作主,其餘人都不知情。

 

▲回家房子就遭強拆樑柱。(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新創都更總經理江志偉:「一定是達到拆除條件重機具才會進場,實際上不太會有不同意戶的所有權人在裡面。」其實照規定,若實施者和不同意戶喬不攏,得經由政府介入協調或進行代拆,單一工頭並沒有權力決定拆除。

 

台灣都更推動學會理事長林煌欽:「營造廠端工頭這邊,第一線工程人員沒有經過授意,其實不太敢願意這樣強拆。」只是房子都已拆了又蓋,不同意戶要賠償也是有限。

 

▲過去都更難就難在協調不同意戶,但最終拆除還是得走合法程序,才是治根之道。(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台灣都更推動學會理事長林煌欽:「建設公司也好或是實施者的部分,做一個損害賠償的求償,但是最後法定核定的費用會跟他住戶想要的都更比例,會有一個很大的落差。」過去都更難就難在協調不同意戶,但最終拆除還是得走合法程序,才是治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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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都更案長安西路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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