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股:大飲財報遭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查核,盤中股價摜至跌停鎖住
(2019/04/02 11:04)蘋果西打怎了?會計師「無法表示意見」財報恐出不來
▲老牌飲料廠大飲。(圖/翻攝自大西洋飲料官網)
老牌飲料廠大飲公告,會計師因3筆不動產交易等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查核報告,引發市場疑慮,衝擊今天股價跌停。
由於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查核報告,將面臨股票停止交易處置,衝擊大飲股價今天開低震盪跌落跌停價9.72元,10元票面價格失守。
▲大飲股價今天開低震盪跌落跌停價9.72元,10元票面價格失守。(圖/翻攝自奇摩股市)
大西洋飲料成立於民國54年,當年以知名飲料「蘋果西打」打下碳酸飲料天下,資本額新台幣5.66億元,蘋果西打單一產品的營收比重超過9成,多年來靠單一產品穩定獲利多年;去年甫發生產品異常問題,除了受理消費者退換貨,也遭新北市政府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100萬元。
大飲公告2018年每股虧損1.1元,為多年來首度虧損,會計師出具的卻是「無法表示意見」查核報告。
會計師認為,大西洋集團去年第3季與關係人簽約,以6.4億元取得3筆不動產,包括台南佳里、高雄湖內及新北市新店,及應收資金貸與關係人重大交易,因無法對該等交易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所以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查核報告。
據會計師查核意見內容,會計師對上述3筆不動產的疑慮,主要來自不動產交易價格合理性、遲未完成過戶程序原因、變更過戶稅費的合理性、取消新店不動產交易及還款條件合理性,以及不動產交易相對人的還款能力及擔保品價值鑑定未能釐清。
另外,根據大飲3月29日公告,截至2月現金及約當現金為4437萬元,短期借款為2.07億元。
依據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5款,上市公司公告並申報之財務報告,「經其簽證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之查核報告,或出具否定結論或無法作成結論之核閱報告者」,將依證交法第147條規定停止其買賣,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或由該上市公司依第50條之1第5項規定,申請終止上市。(中央社)
▲近日傳出蘋果西打出現變質與異物沉澱,大西洋飲料公司也開放民眾可辦理退貨。(圖/中央社授權提供)
寶特瓶裝蘋果西打出現變質與異物沉澱,大西洋飲料公司開放民眾持購買發票或未開封空瓶進行換貨,消基會今批評,製造公司應主動進行退款,而不是只能換貨,「非常離譜」。
蘋果西打2公升裝部分產品變質、出現沈澱物,大西洋飲料公司在官網聲明,凡購買到買蘋果西打2000ml異常商品,生產日為107年9月28日有效期限為108年6月25日以前,可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亦未過期之案內產品將可於各通路進行換貨或電本公司。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蘋果西打製造公司在商品出現異常後的應對及消保措施。
▲對於大西洋飲料公司只讓消費者「換貨」,不能退款,消基會也批評「非常離譜」。(圖/中央社授權提供)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指出,大西洋公司在事發後,僅讓民眾持發票或是沒開瓶的蘋果西打來「換貨」,但公司應該從銷售系統、電子發票等,主動找到消費者退款。
吳榮達舉例,中油油品出現問題,只要是來加油、無論是否出現問題,都主動進行退款、甚至賠償2倍加油金額,但大西洋飲料公司卻只讓消費者換貨,「非常離譜」。
吳榮達強調,消保法清楚載明,若因過失造成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性賠償金額,若是重大過失,得請求三倍以下懲罰性賠償金,且依據食安法規定,若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計算。
▲寶特瓶裝蘋果西打傳出有變質產品。(圖/中央社授權提供)
此外,吳榮達批評,根據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就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辦理回收,並主動通報直轄縣市主管機關,大西洋公司在接到消費者申訴時,就不應販賣,且要主動回收、通報主管機關,但大西洋這些動作都沒做。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則指出,大西洋官網7月就接到投訴,顯示可能7月生產的產品就有問題,業者應第一時間告訴大眾發生什麼事情、什麼商品有疑慮,但大西洋公司的回應都相當沒有誠意。
雷立芬呼籲,政府力推食安五環,但每次食安事件發生,業者好像只要發個聲明,請消費者來退貨就好像沒事了,政府應該有更積極的措施,避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一再發生,大西洋公司也應該針對出現問題的產品進行妥善說明,並有更妥善的賠償措施。
生產蘋果西打汽水的老牌飲料廠大飲公告於107年7月至9月生產的2公升裝保特瓶裝,部分產品異常,初步研判生產過程消毒不全造成部分變質現象,即日起受理退換貨。
▲今年7月至9月生產的2公升裝蘋果西打部分產品變質,廠商表示即日起憑發票或實體可受理退換貨。(圖/取自蘋果西打官網)
大西洋飲料公司表示,昨天接受衛生局通知有消費者投訴,蘋果西打2000ml寶特瓶商品出現變質的異常現象,經工廠研判應該是生產過程消毒不完全,導致產品產生發酵作用,為擴大回收範圍,將回收於7月到9月生產的同批號產品。
大飲指出,凡購買生產日為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未開封且未過期的寶特2000ml商品,憑發票或實體將可於各通路進行換貨。
▲今年7月至9月生產的2公升裝蘋果西打部分產品變質,廠商表示即日起憑發票或實體可受理退換貨。(圖/取自蘋果西打官網/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大飲表示,目前預估此批貨應該早已銷售完,如果消費者已經開瓶或使用完保特瓶已丟棄,只剩發票,通路商無法辦理退換貨均可致電大飲客服專線0800241548或(02)29820061,將有專人協助進行退換貨相關事宜。
大飲表示,針對部分疑慮商品做下架處理,除了2000ml裝的保特瓶外,生產的蘋果西打1250ml、600ml、330ml及250ml為不同生產線製造正常品;另外,2000ml裝的保特瓶於10月後製造商品皆屬正常商品。
衛生局說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大西洋公司9月已通知下游通路商辦理問題產品下架回收,但沒有向新北市衛生局通報,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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