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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遇逆襲?四行程換7期燃油車1台領5千

2019/06/06 10:44 東森財經新聞
Gogoro遇逆襲?四行程換7期燃油車1台領5千

為加速老舊機車汰換,環保署將研擬擴大補助範圍。由於現行的汰舊換新補助,只限於「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因此,環保署研議,2020、2021年將把10年或15年以上車齡的四行程機車,也納入補助。此外,未來除了可換購電動機車以外,也將對換購七期燃油機車開放補助。環保署預計每年投入5億元經費,2年合計10億元。

 

依據環保署初步規劃,2020年開始,二行程機車或一定車齡的四行程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每輛可補助5000元;換購輕型電動機車,每輛則可補助3000元。不過,到了2021年,兩項補助會分別遞減為3000元及1000元,藉此鼓勵民眾盡早汰換。

 

▼為加速老舊機車汰換,環保署明年起擬擴大補助範圍。(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除此之外,目前民眾如果僅單純淘汰二行程機車,每輛補助500元,新購電動機車則是有1000至3000元的補助,至於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換購電動機車則有3000至5000元的補助。但值得注意的是,單純淘汰或新購補助,將按原計畫到2019年底,明年起將不再延長,只會延續「汰舊換新」的補助。

 

對此,環保署官員也解釋,之所以會取消新購補助,是考量車輛無論是電動或燃油,都會排放一定程度污染,因此希望民眾還是多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替代,機車車輛數最好「只減不增」。

 

▼為加速老舊機車汰換,環保署研議明、後年將四行程機車也納入補助。(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一般而言,二行程機車指的是使用二行程引擎,燃燒不完全,易排黑煙;四行程機車為使用四行程引擎,燃燒完全,需換機油;七期燃油機車則是指排放標準符合歐規五期。

 

而環保署也表示,去年電動機車售出約8萬輛,其中6萬輛是新購,2萬輛來自老車換購、比率佔25%,顯示民眾對電動機車的需求量及接受度愈來愈高。但目前全台機車超過1300萬輛,車齡10年以上的超過650萬輛,15年以上的約有350萬輛。並且,二行程機車經逐年鼓勵汰舊換新後,近2年已淘汰將近50萬輛,現僅剩70多萬輛,因此,明年主要汰換對象將轉為四行程機車。至於上述明後年的補助方案,環保署還會蒐集各方意見,預估年底拍板。

 

(封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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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空汙法》修正草案,然而,許多不滿修法後會損及車主權益的二行程機車騎士,向環保署抗議針對老舊機車收回路權是違憲的行為。對此,環保署則回應,這次《空汙法》授權環保署加嚴老舊車輛管制標準可「增進公共利益」,因此具有正當性。

 

自《空汙法》修正後,依照第40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而違規進入空品區的汽機車,可處500元以上、6 萬元以下罰鍰。對此,「北區反禁二行程聯盟」成員也曾在修法期間多次抗議,指出憲法的「公益原則」要件為「具體急迫性」,必須以對民眾損害最小方式為之,然而修法後,在空品區禁行二行程機車,違反憲法「公益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自《空汙法》修法後,有機車騎士向環保署抗議,針對老舊機車收回路權是「違憲」的行為。(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對於外界不滿的聲浪,環保署則回應,《空汙法》修正條文符合憲法第 23 條「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等目的。另外,大法官釋字第714號解釋協同意見書也指出,由於社會進步,保護環境及天然資源意識漸高,從而制定嚴格環保標準,獲得更高程度公共利益及正當性之確認,可容許較高程度的溯及規範;因此,此次《空汙法》授權環保署加嚴老舊車輛管制標準可「增進公共利益」,是具有正當性的。

 

不過,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則是認為,汰換老舊汽機車不應全台一體適用,鄉村、城市要有不同配套,也有團體擔心未來會繼續加嚴標準,擠壓到老舊汽機車生存空間。葉光芃也指出,汽機車是許多弱勢族群的交通工具,對大眾交通工具不發達的鄉村尤其重要,強制汰換老舊汽機車後,台北市居民可改騎YouBike、坐捷運,半夜11點也有公車可搭,但鄉村地方可能連白天都沒公車,若居民有經濟壓力,沒有能力換新車、又沒公車可搭怎麼辦?

 

▲對於《空汙法》修法,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認為,汰換老舊汽機車不應全台一體適用。(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除此之外,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副召集人Ray也表示,政府現在將空汙責任全數轉嫁到汽機車身上不合理,而且很多沒有登記在案的工廠,可能根本沒被稽查到,卻繼續排放廢氣。而目前許多駕駛人最擔心的則是,現在釋出的老舊汽機車排放標準加嚴期程可能只是一個開端,未來還會繼續加嚴,不斷壓縮老舊汽機車的生存空間。

 

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回應,淘汰老舊高汙染車輛,是分階段、分期程推動,第一階段預計受影響的是一、二期大型柴油車,且已經祭出補貼措施,並鼓勵汰換,「蘿蔔、棍子雙管齊下」。至於針對弱勢族群,行政院也同意提供購車貸款,總計補貼30億利息。

 

▲多數駕駛人擔心,未來針對老舊機車的排放標準可能會更加嚴格。(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另外,詹順貴也指出,台灣汽機車齡10年以上超過50%,車齡偏高且數量眾多,PM2.5更是新車標準的數百倍,加上移動汙染源容易被民眾接觸,因此改善老舊汽機車有迫切性。至於後續是否會加嚴排放標準?詹順貴說,目前僅規畫第一階段汰換期程,討論第二階段是過慮了,有可能根本不會實施,但仍需看第一階段後續的狀況。

 

 

台灣近年來空氣汙染愈來愈嚴重,為改善空氣品質,立法院臨時會三讀修正「空氣汙染防制法」,除了將汙染源管制範圍區分為「移動」及「固定」汙染源,未來10年以上的車輛排放標準將更加嚴格,若是排氣檢驗未通過或是未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另外,也將畫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老舊車輛通行,違者最重處6萬元罰鍰。

 

未來除了將嚴格檢查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標準,經過通知屆期未改善者,也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未依規定驗車則可罰500元,逾一個月未檢驗或複檢未過,可累計再罰1500元、逾半年再罰3000元,一旦縣市政府再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就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未來不僅將嚴格檢查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標準,經通知屆期未改善者,也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而在昨晚三讀的條文也明定,各級主管機關得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民國88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將禁止進入空品區或限制其進入時段,以減少空污物排放,維護區內空氣品質,違者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在固定污染源部份,為了防止企業隱匿的情況,若工廠等處因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負責人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至遲於一小時通報,否則可從現行的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罰金至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而若未採取應變措施而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自民國88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未來也將禁止進入空品區或限制其進入時段。(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另外,為了防止空污總量管制區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企業將可透過「抵換」機制解套,例如:環保署鼓勵企業透過收購老舊車輛的方式取得排放量,加速民眾老車的汰換,但也加註「落日條款」,改善移動污染源的抵換來源,將於10年後停止適用。

 

然而,自空汙法修正通過後,後續對於產業的衝擊仍有待觀察,產業界擔憂,空汙法修法過嚴,恐影響國內電力供應及產業發展,甚至動搖投資信心。據了解,關於總量管制之規定,經濟部曾力爭保留與環保署「會同」,不過最後改為「會商」,是否造成重大投資案打退堂鼓,是後續觀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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