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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子女不動產未必能節稅 短時間轉手拋售恐更傷荷包

2019/02/25 15:06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贈與子女不動產未必能節稅 短時間轉手拋售恐更傷荷包

不少民眾會透過不動產贈與子女,達到傳承與節稅雙重目的,但稅務專家提醒,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想要透過不動產贈與節稅,一定要將未來用途納入考量,依目前稅制規定,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後,受贈人至少要「自住滿六年」,日後出售才能享有較優惠稅率。

舉例來說,某甲打算將 5,225 萬現金贈與子女,按 20% 贈與稅率,並扣除累進差額 375 萬後,必須繳納 626 萬的贈與稅;但如果將這 5,225 萬拿來以購屋贈與子女,則只要繳交 10% 贈與稅 (房地現值合計 1,000 萬減去 220 萬免稅額),也就是只要繳納 78 萬贈與稅。

從上述例子來看,透過不動產贈與比起現金贈與,可省下 548 萬贈與稅,顯示不動產贈與確實有節稅效果。

但要注意的是,在 2016 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如果房屋自住不滿六年就轉售,不僅無法享有 400 萬的免稅額,如果房屋售價愈高,售屋者的租稅負擔率也會越重。

以前述例子來說,假設受贈子女住了兩年以 6,000 萬元拋售房屋,在扣除受贈取得的房地現值 1,000 萬元成本後,再按 20% 稅率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負為 1,000 萬元,加上先前贈與稅負,合計整體稅負將達 1,078 萬元,遠高於當初現金贈與所需繳納的 626 萬的贈與稅。

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解釋,不動產贈與金額的計算,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房屋按房屋評定現值,而兩者均顯著低於市價,因此常見以不動產贈與子女的傳承規畫,但在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這種節稅方式就需綜合考量整體稅負。

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吳能吉表示,想要透過贈與子女房產節稅,依照房地合一稅制規定,日後要出售至少要住滿 6 年,才能享有 400 萬免稅額與 10% 優惠稅率。

吳能吉提醒,贈屋移轉前,應評估贈與目的與該房產日後用途,如果忽略未來子女出售時所繳納的財產交易稅,不僅無法達到節稅目的,反而還要多繳一筆財產交易稅,不見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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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房地合一贈與稅贈與不動產節稅房地合一日後出售享有現值免稅額房屋財產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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