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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張淑晶!裝冷氣施工不給安全繩害摔死 判賠270萬

2017/10/27 09:58 東森財經新聞
又是張淑晶!裝冷氣施工不給安全繩害摔死 判賠270萬

▲惡房東張淑晶背上人命官司。(圖/東森財經)

 

有多件官司在身的惡房東張淑晶,涉嫌敲詐房客,曾被房客踢爆,用往生者的床墊給房客睡,還有房客的押金退租兩年後還要不回,屢屢有「不平等條約」鬧上法院,這次更直接鬧出人命。她被控告在擔任中興公司業務主管期間,派遣廖姓員工到她的房子裝設冷氣機鐵架,卻未提供安全帽、安全繩等防護裝備,導致員工踩破老舊雨遮,跌落地面死亡,高院日前將張女依過失致死等罪判刑7個月,新北地院今天再判決中興公司應賠償廖的子女共270萬元。

 

判決指出,2014年3月15日上午,張淑晶指派廖姓員工(57歲)、賴姓男子到她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福營路的租屋處安裝冷氣,但廖踩踏雨遮要裝設鐵架時,卻因雨遮老舊、年久失修而破裂崩塌,廖從2樓墜地,頭部多處骨折及出血,送醫急救3天宣告不治。

 

此案刑事部分,高院認為,黃鐸、張淑晶輕忽勞工工作安全,未提供安全帽、安全帶,也未加設護欄、安全網,造成廖男死亡,涉及業務過失致死,還無視停工通知而繼續施工,而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分別判處8月、7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法官計算出廖男兒女若依《勞基法》可請求喪葬費30萬元,加上廖男每月平均工資為6萬元,請領40個月死亡補償的240萬元,合計270萬元。

 

法官開庭時,張淑晶還辯稱不是中興公司負責人,但法官找來3名曾任職員工,發現張女是實際出資者,且會出現在工地並指揮員工清理房間,因此認定她和黃男都有過失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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