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注意! 「3違規」一年犯3次將強制上課
(2025/10/21 17:32)違規被罰1.8萬死不繳「房子被法拍」 律師曝超扯結局:見鬼了
超離譜!有一名男子駕車屢屢違規,共累計1.8萬元罰單,卻遲遲不繳,導致名下的房子被查封,結果後來被別人買走,但房子卻被行政執行署拿回去,結局不禁讓人大喊:「見到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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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至德律師在臉書分享,男子幾年前因為酒駕、未依車道行駛、無照駕駛屢次違規,被開了交通罰單共1.8萬元,因為不滿要繳罰款,認為政府拿他沒轍,所以打死不繳。不過,行政執行署發現他名下還有棟房子,由於找不到其他財產,所以將房子查封。
奇怪的是,只要男子表明願意繳納罰單及遲延利息,行政執行署就會停止拍賣,但他壓根不打算繳錢,行政執行署只好按規定繼續拍賣程序,後來房子被一名女子買走,對方拿到權利移轉證明後,就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登記。
直到房子被賣掉,男子才突然醒悟,便和媽媽到處陳情,媽媽甚至到執行署下跪,要求把房子還給他們。原本按法律規定,拍賣房屋只要拍定後繳了錢,執行署就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房子的所有權就正式移轉了。然而,男子主張行政執行署未將房產公告為不點交、超額查封拍賣、有違公平合理原則為由來聲明異議,本來應該要駁回,執行署卻反而把已經拍定的拍賣給撤銷掉、撤銷塗銷查封登記,還命地政事務所撤銷女子的所有權移轉登記。
女子接到裁定後氣炸,因為他已找到買家要脫手,卻損失70多萬的價差獲利,馬上聲明異議,但執行署不願駁回,因此只好打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政執行署確實亂搞,判執行署要賠女子70多萬,上訴後仍維持原判,不過所謂的70多萬價差獲利需要確認,所以把賠償金額的部分發回重新調查。
王至德律師指出,這案件很罕見是男子只欠1.8萬罰單,卻因為死都不繳,名下又沒有其他財產,遭到行政執行署拍賣唯一的房子,而女子都已經拿到房屋,卻被行政執行署透過違法的方式把房屋拿回去,「只能說見到鬼了」。
王至德律師說明,女子在拿到權利移轉證明書的時候,就已經拿到房子的所有權,就算前面有什麼程序問題,也應該是透過訴訟來確認,行政執行署居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形下,把女子買到手的房子搶回來還給男子,和土匪沒什麼兩樣,幸虧台灣算是法治國家,至少讓女子有機會得到賠償。
(封面示意圖/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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