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批墾丁觀光成熱潮 屏東縣政府:別想用陽春麵價吃和牛
(2018/02/01 16:37)燈節烤魷魚1隻要價228元!民怒:別讓鹽水變墾丁
▲月津港燈節揭幕,有攤商賣烤魷魚一尾兩百元惹議。(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台南市鹽水區「月津港燈節」開幕,卻傳有民眾反映攤商賣的一隻烤魷魚高達200元,直呼「不要把純樸的鹽水變成了第二個墾丁」。對此,南市消保官前往稽查,發現一隻10餘兩烤魷魚賣228元,也直呼好驚訝。不過有攤商喊冤表示,阿根廷魷魚今年的進口成本比去年高上4成,秤重賣一斤380元,大尾一定價高,並非每隻都兩百元。
▲(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有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我是鹽水人》PO文道,「聽說燈會一隻魷魚賣200塊,真的太貴了。如果是外地來擺攤,我們很歡迎,但是請把良心拿出來,不要來鹽水亂賣東西。我們鹽水燈會的東西都是物美價廉,如果真的有,請馬上改進,感恩。」
文章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氣罵「坑人」,但有民眾持平說:「是租金太高了,都轉嫁給消費者」,也有人認為,價錢標示清楚,就毫無爭議,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故意不標以強迫買賣,真的要改進,「不要把純樸的鹽水變成了第二個墾丁。」
對此,台南市主任消保官楊璿圓12日晚間會同市場處、衛生局等相關單位到場稽查,發現橋南老街一攤烤魷魚「以兩計價」,最大一隻10餘兩賣228元。楊等人看了也很驚訝,經了解後,建議業者把「一兩23元」的標示做得更加明顯,以避免有消費糾紛。
楊璿圓指出,若消費者合意攤商的商品價格就沒問題,但《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必須充分揭露消費資訊;首日稽查以勸導清楚標示價錢,若攤商無設置,將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可依《消保法》處3萬元以上罰鍰。
▲台南市鹽水區「月津港燈節」。(圖/取自2018月津港燈節官網)
烤魷魚攤商則無奈表示,今年阿根廷魷魚進貨成本較去年高了4成,有錢還買不到,老街的烤魷魚以往有好幾家,現在屈指可數,如果不是從蜂炮一直到現在燈節,品質與風味建立口碑,都有老顧客支持,虧本的生意,今年真的不太想做,事實上,攤位上十餘兩的大魷魚要價228元,包含生鮮處理、燒烤及佐料等,在市場上絕對買不到。擺攤一斤賣380元,在秤重後也會告知客人多少錢,「有辦法接受,你就買」,不會強迫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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