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酒駕致死可判死 民團發聲明籲審慎立法
(2019/03/28 13:44)立院三讀!酒駕累犯致死最重處無期徒刑
酒駕加重刑責修法,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加重刑責修法。(圖/中央社)
至於酒駕累犯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酒駕累犯致死最重處無期徒刑。(圖/中央社)
酒駕事件頻傳,引來高度民怨,社會輿論認為應加重刑責方能遏止酒駕;朝野立委及行政院、司法院提出修法版本,共有35案;立法院長蘇嘉全於27日主持朝野協商,會中並無具體共識,全案今天於立法院會表決。
(封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酒駕零容忍不只是政府執政態度,也是社會大眾的共識;金管會考量產險業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有鼓勵酒駕的疑慮,與產險業者達成共識,7月起停售酒償險。
部分產險業者販售的第三人責任險中,會附有「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也就是俗稱的「酒償險」,全名為「第三人責任保險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車主必須先購買第三人責任險後才能加保,當車主酒後上路發生車禍,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保險公司就會根據保單條款的內容負賠償責任。
▲日前立委施義芳便要求金管會應移除產險業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否則形同變相鼓勵酒駕。(圖/東森新聞)
社會大眾對於酒駕的觀感很差,日前立委施義芳便要求金管會應移除產險業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否則形同變相鼓勵酒駕,當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同意研議。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8日與產險公會討論後,已達成共識,由於社會氛圍並不鼓勵酒駕,此險種也不是產險業者的主力產品,在這個時機停掉,業者能夠接受並配合,便決定今年7月1日生效的保單,不得再銷售酒償險。
施瓊華說明,部分保單會在2個月前發續保通知,為了避免民眾已經收到續保通知、決定續保,產險業者卻停售的狀況,金管會和業者決定把時間「抓寬一點」,7月起停售酒償險,產險業者5月陸續發送續保通知時,也會拿掉酒償險續保的選項。
▲(圖/東森新聞)
產險業者說明,酒償險的設計原意並非鼓勵酒駕,而是希望透過保險,讓受害人能獲得賠償,以免後續和解、訴訟過程曠日費時,導致受害者權益受損。
不過酒償險並非酒醉肇事車主的免死金牌,如果被保險人遭法院判決公共危險罪,產險公司仍會要求被保險人返還理賠金。
酒駕肇事意外層出不窮,也許是罰則太輕,不少人一犯再犯,引發全民憤怒,因此立委提案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希望將酒駕罰鍰加重3至9萬元,並吊扣駕照2年,汽機車都一樣。但修法至今仍沒達成共識,遲遲未三讀。民進黨立法委員周春米對於這樣的方法存有疑惑,引起網友熱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到底是在演哪一齣戲?」、「台灣社會到底還要發生多少悲劇,才能把裝睡的人敲醒來?」
▲立委周春米認為酒駕罰則過重。(圖/翻攝自周春米臉書)
黃國昌於22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某些人為了要護航,沒搞清楚拖延將近兩年的立法歷程,連原條文與數個修正草案版本的條文內容,根本也沒好好讀,就開始在胡扯帶風向。裝著自己最理性、別人搞民粹,其實根本在搞笑。最起碼把基本功課先做好,很難嗎?
▲立委提案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希望將酒駕罰鍰加重3至9萬元,並吊扣駕照2年,汽機車都一樣。(圖/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暗批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對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提出的高聲批判,其實,她指稱有問題的一些條文設計,都是當初民進黨委員提出支持的。例如:第一次酒駕吊扣駕照的時間,從一年延長為兩年,是民進黨主導的交通委員會通過的;而酒駕累犯致人死傷沒入車輛的條文,就是號稱進立法院要推動反酒駕的郭正亮提的啊!
黃國昌表示,更不要說所有在第四次協商達成會議主席宣告已有一致共識的條文,代表行政部門的交通部次長,都當場表示同意!當然,一個執政黨立委對於同黨立委提的法案,不是不能表示反對意見;對於行政部門表示同意的條文,也當然可以表示不同意。「那就把自己認為比較好的修正條文拿出來啊。這是最基本的吧!」他更怒批,「拖了快兩年,也不提修正動議,只是不斷阻礙立法。這到底是在演哪一齣戲?」、「臺灣社會到底還要發生多少悲劇,才能把裝睡的人敲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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