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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19:47)想把房子給下一代?國稅局:贈與稅和房地合一稅要注意
▲(圖/翻攝pixabay)
民眾對於不動產的移轉都會考量如何節稅,而近期有民眾詢問,其名下一筆不動產,公告及評定現值為200萬元,市值大約1000萬元,若使用不同的移轉方式,會不會影響下一代出售該筆不動產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對此表示,不動產移轉主要有「買賣」和「贈與」兩種方式,其中贈與方式可能會須繳納贈與稅;另外因房地合一所得稅已在2016年開始實施,如果該民眾的子女有要出售該不動產,可能就需繳納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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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區國稅局表示,如果該民眾以「買賣」的方式移轉不動產給兒子,雖然不需要繳納贈與稅,但因該名民眾和兒子是二等親內,所以要跟國稅局申報,提出實際支付價款1000萬元的證明文件給國稅局審核,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非屬贈與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辦理出售該房地登記。日後若該民眾的兒子出售不動產,其成本就可以用買賣價格1000萬元來計算房地所得稅。
如採用「贈與」方式移轉房地產給兒子,須申報繳納贈與稅,贈與金額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準。因贈與人每年有220萬元免稅額,所以若該民眾同年度沒有其他贈與項目,且該房地公告及評定現值200萬元,則民眾贈與該房地給兒子並未超過免稅額,便不用繳納贈與稅。但若兒子日後出售,須申報房地所得稅,並依其受贈時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再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金額,作為計算房地交易所得之取得成本。
▼(圖/翻攝pixabay)
住商不動產表示,利用遺贈可省去不少稅費負擔,如繼承免徵土地增值稅,在房價節節升高且少子化的趨勢下,多數父母選擇在百日後將房產留給子女,至於生前贈與除了可利用每人每年220萬的免稅額,也可利用分割分次移轉不動產來節稅。
南區國稅局也說明,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出售房地的成本認定會因取得之原因不同而有所差異,故民眾移轉不動產時,請務必先仔細斟酌考慮移轉方式。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則指出,有不少家長善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方式達到節稅效果,因此可多加評估、預先規劃,始能達到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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