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假遺囑詐11獨居老人遺產 「律師+書記官+警員」44人海撈1.4億
(2024/11/21 13:03)200萬私下給房價降168萬!賣家想逃稅喊簽A/B約 律師:恐被牽著走
如果買房簽「陰陽合約」(A/B約)可以降價,你願意嗎?有網友詢問近期買屋碰到賣方要求簽「陰陽合約」,若答應的話就願意降價售出,是否該配合簽約?不動產專業律師指出,簽訂陰陽合約不僅將觸犯刑法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賣方更有逃漏稅捐問題,而買方則可能吃上詐欺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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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簽A/B約恐觸犯法律。(圖/Unsplash)
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指出,他近期有自住購屋需求,看到喜歡的物件和賣家聯繫,對方表示因為想實拿200萬不報稅,因此希望他配合簽定陰陽合約。若願意配合拿200萬現金交易的話,賣家願意從現行開價1468萬降價成1300萬成交,讓他很猶豫是否該配合。
不動產法律專家林明忠律師指出,訪間常見的A/B約一般都是買家要求比較多,「很多是為了向銀行拿取高成數的貸款,這樣買方就可以降低自備款」,而該網友的事件則是由賣方要求,確實較少見。
林明忠律師表示,如果簽定A/B約,最常見的問題就是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此外,以本案件來說賣方想短報或漏報稅額,除了違反《所得稅法》108-2條第二項,將處以所漏稅額2倍罰鍰外,還有《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一項,「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對買方來說,由於銀行貸款一般會根據實價登錄金額承做,若銀行因誤信假合約,貸款給買方較原本真實契約更高的貸款金額,更可能觸犯《刑法》339條的詐欺罪,林明忠律師也強調,「實務上若買方接受A/B約,未來若房屋出現問題要主張瑕疵擔保,也很常被原屋主威脅」,因此民眾萬萬不可鋌而走險。
▼網友詢問是否該簽A/B約。(圖/翻攝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
(封面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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