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60萬買900萬房 他勸「有能力快買」 網見細節酸爆:靠爸才敢
(2025/05/02 18:19)交屋才知隔壁葬儀社! 賣家嗆「1塊都不賠」 專家曝3步自救

沒有人會希望住在嫌惡設施旁,但有網友分享自身經歷指出,她看上一間中古透天厝,儘管總價高於實價登錄,但因為太喜歡所以仍出手買下,直到要交屋前才發現隔壁是葬儀社,讓她十分氣憤,認為賣方及房仲聯手欺騙她,並要求賣方解除契約或是減少價金,但賣方卻不打算賠錢。
原Po在FB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她在桃園龍潭買了一間總價920萬的中古透天厝,儘管總價高於實價登錄,且仍需花錢翻新,但原Po對這間房子一見鍾情,於是便出手買下。但沒想到交屋前隔壁掛出廣告布條,原Po查了附近門牌地址,赫然發現隔壁是一家殯葬公司的登記地址,她十分氣憤表示,「儘管不是凶宅,但誰希望花了幾百萬住在一間隔著一扇牆就是葬儀社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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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還指出,整個買房的過程,賣方、房仲及代書都沒講,且賣方本身就在在地房仲,讓她懷疑他們是真的不知道?還是選擇不說?於是便帶著律師與賣方協商,但賣方態度卻理直氣壯表示:「就算你找律師來,我們一塊錢也不會賠。」原Po只好選擇走法律途徑主張「心理性瑕疵」,要求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價金。
貼文發布後引來網友討論,有網友認為,「這個還好吧,只是辦公室,你看台北龍巖大樓,經過就跟一般辦公大樓,再來這個應該是你要做功課的,這要牽拖有點…有的住家外面沒什麼,裡面搞些詐騙、通靈的,那還更可怕!說真的自己要轉念。」、「換個方式你想一下,你買別的地方,住個半年,結果隔壁想開個禮儀社,你覺得你能趕他走嗎?我覺得你還得送個花籃祝賀開業大吉呢!個人心理問題,麻煩自已排除適應,當然,賣掉也是一個選擇!」
也有網友力挺原Po表示,「好惡劣!!這屬於嫌惡設施吧?」、「我覺得買家真正不舒服的部分是有被欺騙的感覺,尤其房仲代書彼此熟識,賣家是房仲,不可能不知道殯葬業公司登記在自己家隔壁,有一種被惡意欺騙的感覺,但是房子已經買了,如果能爭取自己的權益就盡量爭取。」
還有網友懷疑,「當初沒有看屋??下決定時怎麼不做功課,而是買了才做功課呢?」不過原Po回應,「葬儀社登記營業在這個地址兩年,但隔壁的布條是驗屋的時候才看見掛上去的,並開始大動作掛布條更改網路資料。」
賣厝阿明在他經營的《賣厝阿明知識+》針對此事撰文分析,阿明表示,在法律層面,此案觸及「心理性瑕疵」的認定邊界。雖然我國民法第354條規定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傳統上多適用於物理性瑕疵(如漏水、結構問題),但實務上已逐漸承認「心理性瑕疵」的概念。法院曾判決,若房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凶宅),縱使不影響物理功能,仍可能減損交易價值,賣方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此案雖非凶宅,但殯葬業作為鄰居所帶來的心理壓力與房價影響,是否構成類似瑕疵,將是司法檢驗的重點。
阿明也指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房仲有「善盡調查」與「誠實告知」義務。若賣方身為房仲卻隱匿資訊,更可能涉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責任。
阿明最後建議購屋者現階段可採取三步法律行動:首先,依據民法第359條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其次,若證明賣方故意隱匿,可依民法第360條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最後,可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向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主管機關檢舉房仲違規。
(封面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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