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捍衛專利權對台哥大 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2024/05/27 15:04)誰是正宗?加多寶大戰王老吉:房客衝起來房東卻收回自己做
▲王老吉、加多寶兩大涼茶包裝令人搞不清楚。(圖\搜狐網)
廣藥集團旗下的王老吉涼茶,與競爭對手加多寶常年告來告去,兩者相似的外觀包裝與口味外界也分不太清楚,而廣東高等法院近日判決指出,6家加多寶公司涉及侵占商標,需賠償廣州醫藥集團14.4億元,約新台幣65億元,是歷年來糾紛中最高的賠償金額,也讓兩家涼茶品牌恩怨再度明確浮上檯面,加多寶從一開始的領先地位,現在市占連連下滑被王老吉趕上,現在還要負擔侵權賠償,消費者有點為他抱屈;但王老吉是貨真價實百年涼茶品牌,當年沒有王老吉,可能加多寶也做不起來,兩家關係實在太糾葛。
▲加多寶近年銷售下滑。(圖\搜狐網)
其實加多寶與王老吉的關係,用房客與房東的比喻,消費者就能快速了解其20多年的恩怨。簡單說,回到1995年,加多寶是個有才華但沒店面的小生,王老吉是地區性的涼茶小店,小生(加多寶)想開店,房東(王老吉)好心給小生做,沒想到在加多寶努力改良之下王老吉這間店竟然爆紅,最後房東要收回來自己做,加多寶只好到外面另起爐灶;王老吉認為若不是當年的王老吉品牌,加多寶也做不起來,市場對老店的印象已經深刻,變成兩強相爭涼茶市場的局面。
說仔細一點,1995年廣藥集團前身羊城藥業與鴻道集團(加多寶母公司)首次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約,許可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王老吉”商標,限於紅色包裝涼茶飲料。1996年5月,鴻道集團開始加工生產“王老吉”紅色易開罐。從此爆紅,2002年11月27日,雙方再次簽約將授權合約延長至2020年5月1日。不過這個延長合約時任王老吉時任總經理李益民於2001年到2003年之間,先後收受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共300萬元港幣的賄賂,從而簽下兩紙「不平等合約」
▲王老吉與加多寶為商標訴訟多年。(圖\鉅亨網)
因此王老吉不認這張延長合約而打官司,最後大陸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於2012年5月正式裁決,上述兩項協議不予成立,鴻道應該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從此就商標、廣告、包裝,以及配方爆發一連串的商業糾紛。這次的判決便是王老吉認為2010年5月2日開始至2012年5月19日,侵犯其權利,因此求償29億人民幣,一審判決7月29日出爐,是加多寶敗訴,衡量後須賠14億人民幣(約新台幣65億元)。
▲加多寶曾推出金罐包裝,但效果不如紅罐好。(圖\新浪)
雙方近幾年爭執最多的就是「紅罐包裝」,因為加多寶在2015年放棄紅罐,推出金罐包裝要與王老吉區隔,沒想到金罐加多寶卻節節敗退,銷售額從250億元、240億元一路跌到了150億元。加多寶去年宣布重啟紅罐包裝,兩大涼茶銷售爭霸恐要繼續上演。
大陸廣藥集團旗下的涼茶品牌「王老吉」,與競爭對手加多寶的商標之爭再添勝訴。白雲山 (0874-HK)(600332-CN) 上週五 (27 日) 公告,控股股東廣藥集團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民事判決書》。廣東省高院判處加多寶集團相關 6 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 14.41 億元 (約新台幣 64 億元)。自判決日起 10 日內生效。
廣藥集團最早於 2014 年對法定代表人均為「張樹容」的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加多寶中國、福建加多寶、杭州加多寶、武漢加多寶 6 家公司,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加多寶集團賠償廣藥集團人民幣 10 億元經濟損失。2015 年 1 月,廣藥集團將索賠金額提高至人民幣 29.3 億元。
目前該判決為一審判決,廣藥王老吉相關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時表示,「王老吉」尊重法律的判決,法律對加多寶侵權事實的認定是對「王老吉」這一中華老字型大小品牌的進一步保護,同時也是對低成本違法的一種警示。
截至今 (30) 日早盤 10:43,白雲山 H 股跌 2.755%,報港幣 35.3 元;A 股跌 2.55%,報人民幣 37.11 元。
白雲山 H 股走勢。 (圖:新浪財經)
根據廣東高院《一審判決書》,廣東加多寶等 6 家公司共計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 14.4 億元。同時判處人民幣 1469.3 萬元案件受理費用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
目前廣東高院判處賠付的人民幣 14.4 億元,為加多寶集團涉案主體自 2010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5 月 19 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其中廣東加多寶為賠償主體,剩餘 5 家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由於目前上述裁決為一審判決,廣東高院在判決書中表示若不服此次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向廣東高院遞交上訴狀,並提出副本上訴於最高人民法院。
白雲山同時在公告中表示,預計本次判決對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不會產生影響。
這一金額創下加多寶與王老吉諸多商業糾紛中最高的賠償紀錄,但賠付金額未達訴訟預期,廣藥集團是否會上訴?廣藥王老吉相關人士表示,需請示上級相關部門研究後決定。
王老吉商標之爭事件簿
2010 年,廣藥集團授予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的王老吉商標租賃權和「紅罐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到期,雙方有關商標之爭的矛盾就此爆發。
2012 年 5 月,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裁定,鴻道集團從 2010 年 5 月 3 日起,無權再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隨後就展開為期數年的涼茶大戰。
2012 年 7 月,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加多寶禁用王老吉商標。
2014 年,廣藥集團突然決定向廣東省高院提起訴訟,稱包括廣東加多寶在內的6家加多寶系公司侵害廣藥集團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人民幣 10 億元。
2015 年 2 月,廣藥集團又將人民幣 10 億元索賠金額,變更為人民幣 29 億元。隨後 6 家加多寶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反訴,請求廣東高院判令:廣藥集團賠償加多寶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 10 億元;反訴訴訟費由廣藥集團負擔。
2015 年 11 月,廣東最高人民法院下達裁定,認定 6 家加多寶公司提出反訴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
2018 年 7 月,廣東高院就廣藥集團與六家加多寶公司的「王老吉」商標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6 家加多寶公司敗訴,賠償廣藥集團人民幣 14.41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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