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餐慘遇詛咒師「負評者已往生」 妹子嚇壞餓等2小時不敢催
(2024/11/20 12:39)Gogoro非商用要車主舉證 消基會:不合理
2020/04/17 20:02 中央社
電動機車Gogoro提供車主不同電池資費方案,其在騎到飽方案中明定,若連續兩個月騎超過1600公里,Gogoro有權要求車主證明非商業用途,但消基會董事認為應由Gogoro舉證。
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不少人在家居家隔離或檢疫,這也讓外送商機更為火熱,許多民眾看中此商機,也開始兼職外送員。不過,最近有從事外送服務的民眾在網路上分享自己遭Gogoro開罰的訊息表示,原本騎到飽方案被強制改為商用資費方案,且也遭Gogoro要求繳納違約金,質疑騎到飽是假的。
根據Gogoro官網上的電池服務資費方案,在騎到飽方案部分明定「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使用,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快遞業、物流業、租賃業 (長租 / 短租)、客運載客服務、民宿業、餐飲外送服務等用途。」
▼消基會董事游開雄。(圖/中央社)
消基會董事游開雄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Gogoro騎到飽方案中已列舉餐飲外送服務屬於商業服務,因此個案民眾若是用騎到飽方案,但卻從事餐飲外送服務,消費者確實違約、站不腳。
另外,由於騎到飽方案也明定,如果使用騎到飽方案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2個月都超過1600公里時,將被推定為商業使用,且Gogoro有權請求使用者提出非商業使用的相關證明文件,若無法提出,Gogoro就可將使用者移入商用資費方案,且使用者不得拒絕。
游開雄認為,Gogoro若要基於此主張消費者使用吃到飽方案是商用,卻將舉證責任轉給消費者並不合理。
游開雄表示,在法理上,風險控管較高者必須負舉證責任,以Gogoro系統資料收集能力,應該可以知道車主路線分佈,透過資料收集等來看車主是否違約,因此應該由Gogoro舉證。(中央社)
(封面圖/取自Gogoro Taiwan臉書)
【往下看更多】
►Gogoro尖峰時刻常換不到滿電電池? 老司機仙人指路:去秘境!
►超商也能買電動機車!小7開賣Gogoro力推限定新色
►外送月入10萬不是夢!卯起來月跑1200趟 超狂明細真心不騙
【熱門排行榜】
►建商舉白旗 北台灣延後推案逾2千億 住展:慘過三級警戒
►台積電未來3年投資 劉鏡清全說了:將在3地設廠
►全村的希望來了! 輝達財報測超預期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