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00萬買老公寓 意外享鄰居「頂級服務」!全網狂讚:超幸運
(2024/11/13 17:15)鄰居當團購主 逼管理員「代收理貨」物業氣到不幹了
近年來不少人當團購主賺外快。然而,有網友不滿社區中有住戶因當團購主,要求管理員代收包裹外,還要幫忙理貨和點交,儼然當成自己的私人秘書,導致物業人員紛紛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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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林口大家庭LinKou-Famil」發文抱怨,表示自己住在林口的新大樓,發現林口這邊的社區中,有團購主揪的情況非常踴躍,導致大樓的物業人員疲累不堪。更表自己看到某個當團購主的住戶,團購了一堆水果後,不但要求務業管理員代收,甚至還要代為一一發放給購買者,儼然把為所有住戶服務的物業人員當成自己的私人秘書,無奈表示「自己居住的社區團購的程度被其他人嘲笑是菜市場」,如此離譜的情況,難怪許多優秀的物業人員紛紛離職。因而想了解「不知道大家的社區是如何處理團購的?」
▼大樓的物業人員原本有代收包裹的服務,卻有團購主因此變本加厲,除了收件外還要物業人員幫忙理貨和分發,儼然把物業人員當成自己的私人秘書。(示意圖/取自Pexels)
此文引發不少網友共鳴,有人自己也曾見過類似情況,且一個比一個更誇張:「不只發放,還要代收現金,每份金額還不同」、「我們的管理員在幫團購的人收錢,團購的東西還要找個地方放、也要替團主登記那些人來領」、「還有更誇張的!住戶團購要秘書幫住戶分好!重點還不給袋子,社區秘書整天找塑膠袋」。
對此亂象,有網友指出,該團購主住戶的行為明顯已越界,畢竟「物業上班時間屬於整個社區,不是團購主私人員工;管理室屬於公共財,不是團購私人倉庫」,此時需要其他住戶在開會時明確提出抗議,並且訂立規範,:「社區總有貪小便宜的住戶,有賴全體住戶共同出聲」、「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出,明定社區規約,杜絕住戶濫用物業管理人員的行為」、「訂立規範:一般包裹一次超過10件以上,物流公司送貨到社區團購主或代購必須馬上下樓處理,物業公司不代為簽收」。
▼有網友建議其他住戶必須在社區開會時發聲,訂立物業人員一次性代收包裹件數的上限,才能杜絕亂象。(示意圖/取自Pexels)
此外,還有人提出,若社區規範成效不彰,或團購主若屢勸不聽的話,還可用「私人營利」等項目到國稅檢舉逃漏稅:「幫忙分貨與代收款屬於私人營利事項,團購主再有不合理要求就拍存照片,去國稅局檢舉有營利且逃稅之嫌疑」若被國稅局查過一次之後,相信該團購主就不敢再濫用物業人員幫忙處理自己的團購事務。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往下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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