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億天價豪宅「現金付清」!這12位大咖買房不貸款
(2019/02/14 10:49)砸逾7千萬入住「竹北第一豪宅」!神秘買家竟是她
▲資深藝人湯蘭花去年砸下逾7千萬元,買下竹北第一豪宅「若合山」。(圖/取自Google Map)
資深藝人「一代佳人」湯蘭花理財有道,不僅資產遍及雙北市各區,去年更砸下逾7千萬元,買下竹北豪宅「若合山」,而若拆算車位後、單價則達49.5萬元,總價、單價均創竹北市豪宅交易冠軍寶座,堪稱「竹北第一豪宅王」。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竹北地區除了擁有不少科技新貴的客群,該地區的房價也因此受惠。而去年12月時,湯蘭花便以每坪49.5萬元,購入位於竹北市嘉豐南路一段的豪宅案「若合山」13樓戶別,交易總價為7037萬元。
▲湯蘭花以每坪49.5萬元,購入位於竹北市嘉豐南路一段的豪宅案「若合山」13樓戶別。(圖/取自百度百科)
此外,據了解,湯蘭花除了置產有方,名下房產更包括:台北市青雲街別墅、新北市紅樹林第一排景觀豪宅等。而這次再以總價7000餘萬元買下「若合山」前3個月時,湯蘭花才以總價1.36億元,出售青雲街別墅,也讓手上多出一筆活用資金的她,又相中新屋。
而對此,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也表示,「若合山」為竹北知名綠建築,社區大量且立體植樹,除了營造森林生態,更在豪宅市場獨樹一格,而該社區最高單價曾達55.6萬元,有多筆成交到5字頭,穩居「竹北豪宅王」。因此,這次最新交易價為每坪49.5萬元,和先前高點比較,算是相對便宜。
▲「若合山」為竹北知名綠建築,社區大量且立體植樹,除了營造森林生態,更在豪宅市場獨樹一格。(圖/取自Google Map)
除此之外,張旭嵐也表示,竹北豪宅市場擁有竹科新貴買盤,先前雖受大環境影響,曾一度低迷,但隨著科技業景氣好轉,買氣也逐漸復甦,尤其竹北高資產族聚集,近年商圈走向國際人文、精緻化路線,吸引不少外地買盤,也讓竹北豪宅市場漸趨穩定。
另一方面,台灣房屋竹北高鐵站前店經營主管楊樹寶則指出,竹北豪宅的買家絕大多數還是園區的企業主為大宗,因為財力雄厚,多偏好知名的建商作品,且對於景觀視野要求高,因此喜愛高樓層戶別,尤其以面高鐵區中央公園,或是河岸景觀優先。
晚了一年賣房,直接損失一台賓利!據《三立新聞》報導,台北市內湖五期指標豪宅「元大之星」屋齡6年,近年吸引許多名人置產,包括藝人徐乃麟、知名主持人于美人等,但兩人都在2017年6月出脫豪宅,大賺數千萬元。不過短短一年多的時間,11樓鄰居賣屋,卻慘賠1950萬元。
▲于美人去年賣掉元大之星豪宅,獲利上千萬。(圖/翻攝自google map、于美人臉書)
▲台北市內湖五期指標豪宅「元大之星」屋齡6年。(圖/google map)
根據內政部實價網揭露資訊,北市內湖知名豪宅「元大之星」頂樓樓中樓,去年以3億元出售給上櫃僑威科技法人大股東,賣家就是知名主持人于美人,若對照當初預售時買進價格近2.43億元,豪宅出售讓于美人帳面上大賺近6千萬元,換算每坪房價109萬元。因以法人名義出售房子,扣除相關稅費後,推估獲利仍超過4千萬元。
▲于美人投資眼光精準。(圖/翻攝自于美人臉書)
除了于美人,徐乃麟也在去年6月售出6樓,獲利約2000萬元,平均年報酬率約7.3%。乃哥偏愛內湖地區住宅,強調寧靜區位方便。「元大之星」去年共賣出5戶,獲利最差的也有4.6%的年均報酬率。
不過,今年僅2筆交易,卻都是賠售。其中,最新一筆11樓戶,總坪數111坪,因前一手屋主在2016年1月以總價8900萬元購入,如今卻以6950萬元,賠售1950萬元出場,若扣除車位每坪房價約73萬元,創社區新低價。才晚一年脫手,就賠將近2千萬,而于美人及乃哥都在高點出脫,相當有投資眼光。
▲不少屋主急售房希望開高價套現,最後卻慘賠收場。(示意圖/Google map)
房屋買賣是人生中相當棘手的事情之一,尤其賣方更是如此,舉凡將房子準備妥當、維持在最佳狀態乃至於面對房屋檢測等等環節,都是挑戰。屋主若是委託房仲賣房,鐵定希望能賣個漂亮的價格,不過事實上房市已經出現多筆賠售案例。
據《三立新聞》報導,在房價修正下,屋主嘴巴很硬,總冀望房子能賣出漂亮價格,不過到最後身體很誠實,自動降價出售。一名房仲就分享,近幾個月接了幾個案子,屋主都說「不急、價格沒到不會賣」,結果卻是降價賣了。
房仲表示,賠售有很多原因,大多一定是資金上緊繃。房仲並分享2個案例,一對雙薪夫妻因換屋「先買後賣」,結果沒有順利無縫接軌,要繳2間房子的貸款,導致生活開銷吃緊,結果只好趕緊降價求售。另外一個案例,則是公司經營不善,眼看就要拖累連帶保證人,屋主不得不趕緊變賣求現。
民眾賠錢出售房屋,可否列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財產交易損失,財政部表示,依規定申報扣除財產交易損失,要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以憑核認,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若是當年度沒有財產交易所得,損失餘額可以從後三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可列報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扶養親屬的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申報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計算該稅額時,僅得減除分開計稅者的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而且其每年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
若是當年度未列報財產交易所得,縱使有財產交易損失,也不得列報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但如果發生財產交易損失年度,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供扣除,或財產交易所得小於財產交易損失,導致不足扣除者,仍可在以後三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例如來說,小王在104年度有財產交易損失10萬元,也有財產交易所得7萬元,到104年度就可以申報扣除財產交易損失7萬元,而另外剩餘的3萬元可以在105到107年有財產交易所得的年度中申報扣除。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發生財產交易損失,應妥為保存相關證明損失的文件憑證,供日後查核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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