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中秋送月餅博感情 財政部:要開發票
(2018/09/18 12:19)中秋節送禮別踩雷!近3成上班族收到「它」就倒彈
▲據調查,上班族最不想收到的中秋禮物就是文旦。(圖/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8日電)中秋佳節到,各公司行號已陸續準備送禮,但要當心各行業禁忌,例如鳳梨、芒果、有「熊」圖樣,都可能踩雷;而上班族票選最不想收到的禮品,則是最有中秋氣息的文旦。
yes123求職網調查,有63.8%受調查企業表示,今年會發放中秋獎金;只發放禮品、不發放獎金的企業則占33.3%;另有2.9%都不發放。企業偏好的前5名禮品依序為傳統月餅禮盒(34.2%)、文旦(柚子)(29.6%)、鳳梨酥或蛋黃酥(25.4%)、甜點或餅乾零嘴禮盒(19.8%)、百貨或超商禮券(16.7%)。
不過,反觀針對上班族的調查,最不希望收到的中秋禮品第一名就是文旦(柚子)(38.3%),依次則是公司自家產品或服務(29%)、包裝米禮盒(22.1%)、傳統月餅禮盒(20.2%)、鮑魚或魚翅禮盒(19%)。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也提醒,送禮時別忘注意各行業的特殊禁忌,例如對大眾傳播業、醫護業,對象徵生意旺旺來的鳳梨就敬謝不敏;象徵「忙不停」的芒果,或是會令人聯想到CPR的「維他命C」,也是醫護業禁忌。
此外,楊宗斌說,商務送禮時,最好也避免送有「熊」圖樣的禮品,因為可能聯想到反轉成「熊市」的空頭市場。
yes123求職網在8月29日至9月12日進行企業中秋禮金與勞工過節計畫調查,以網路問卷抽樣調查20歲(含)以上,且目前有工作的會員,有效問卷共1148份,信心水準為95%,誤差值為正負2.89%。至於企業的有效問卷共840份,信心水準為95%,誤差值為正負3.38%。
▲中秋節將至,企業彼此贈送禮盒。(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中秋節快到了,許多營業人會贈送禮品給員工或客戶,像這樣的「餽贈行為」是否要開立發票?若要開立發票,發票是否可以扣抵銷項稅額?國稅局說明解答!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據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的貨物,無償移轉給他人,就視為銷售貨物。
▲禮品在轉作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時,應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圖/東森財經社群提供)
因此,若營業人在購入貨物時,還沒決定要作為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並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其購買時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應在轉作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時,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且其貨物或勞務皆不得扣抵稅額。
舉例來說,公司購入100個中秋禮盒,取得銷售額60,000元的統一發票,稅額3,000元。若公司以進貨科目列帳,申報扣抵禮盒的3,000元進項稅額,之後將該商品贈送給公司客戶時,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申報銷售扣抵,將會遭國稅局駁回銷售部分,因為該稅額為交際應酬性質,不得扣抵。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中秋送禮為交際應酬性質,發票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圖/鉅亨網)
企業贈送禮盒的進貨發票可以列為進項稅額,用來證明公司有這筆消費,但是在銷售時所開立發票,應將扣抵聯自行截角或加蓋戳記作廢,因為是具備酬勞或交際意圖的無償贈與,並非銷售。
國稅局呼籲,不論是為酬勞員工或交際應酬而無償移轉的貨物,都是不能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的,營業人應多加留意,避免將不得扣抵的進項憑證申報扣抵,以免發生違章情形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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