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來上班薪資怎算?勞動部:工資應加倍
(2018/11/06 16:53)11家有4家違規!勞動部頒「員工協助獎」名單超打臉
▲勞動部頒「員工協助獎」名單中有4家違規企業。(圖/取自pixabay)
勞動部為協助雇主推動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建立友善勞動環境,使勞工安心效率工作,提升企業生產力,達到勞資雙贏,特訂定「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本該是表揚的行為,沒想到今年卻被發現「工作平衡獎:員工協助獎座」,獲選的11家績優企業中,竟有4家於今年度違反「職業安全法」與「勞動基準法」工時規範。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民進黨立委陳曼麗提案要求凍結勞動部10萬元預算,須勞動部提出說明與檢討改進方案,向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立委提案要求凍結勞動部10萬元預算。(示意圖/東森新聞)
勞動部上月29日舉辦「107年工作生活平衡獎」頒獎典禮。其「工作生活平衡獎」,評選重點為支持員工育兒照顧的友善家庭措施、靈活彈性的工作制度及促進身心健康的員工協助措施。總計今年共有32家次企業獲獎,分別為友善家庭獎11家、工作彈性獎10家、員工協助獎11家。
不料,近日被發現,勞動部把該獎項頒給了違規企業,在「員工協助獎」得獎的11家企業中被發現竟有4家,其中包括新加坡商敦豪全球貨運物流公司、神雲科技公司、大同醫院、力成科技,這四家企業皆有違規紀錄。違規項目有,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以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等,被立委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勞動部說明。
24日選舉將屆,勞動部今天說,除原本就規範的選舉投票日,8日將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具投票權勞工可依法放假一天。如果當天上班加班費怎麼算,4種情況一次看懂。
勞動部舉行例行業務說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會中表示,將在8日公告公投日為應放假日,具投票權勞工可依法放假一天。不過,黃維琛說,依法勞工加班後,可依勞工意願選加班費或補休,補休比例由勞資協商,補休期限則是原則上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但最終期限為勞工特休期限。至於24日當天不論是有地方選舉投票權或公投投票權的勞工如果出勤,加班費如何計算,黃維琛舉了4種狀況。
▲勞動部表示,公投日列為應放假日。(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第一種: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6小時;黃維琛說,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應照給,其餘6小時為加倍工資。
第二種: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8小時;黃維琛表示,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照給,上班8小時中的6小時為加倍工資,另2小時回到勞動基準法規定的1又1/3。
第三種:當天是休息日,上班9小時;黃維琛說,9小時加班費按勞基法規定,前2小時1又1/3,第3小時到第8小時為1又2/3,第9小時起2又2/3。
第四種:勞工是跨日班,如果投票前一晚11時上到投票日當天上午7時;黃維琛表示,投票日當天零時起就須給加倍工資,雇主須給7小時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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