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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前3天才說「租金漲6千」 他來不及找新房傻眼硬吞

2022/05/30 09:53 東森財經新聞

「租屋續約才告知要調漲房租」,這樣可以接受嗎?有網友抱怨近期和房東討論續租事項,沒想到簽約前3天告知要調漲6000元,因為事出突然只能摸摸鼻子簽約,但對房東的行徑和說詞,感到十分不滿。貼文引起網友議論,認為房東至少要提早告知房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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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續約前才告知調漲租金合理嗎?(圖/Pixabay)

一名房客日前在「靠北租屋2.0」抱怨,房東在簽約續租的前3天才告知他要調漲房租,而且不是漲1000至2000元,是一次上漲6000元,更表示因為物價上漲,「搜尋租屋網看到附近同等級房型就是這價錢」。但實際上,房東看到的同等房型是「有裝潢的3房2衛」,而他提供的明明僅是「無裝潢2房1衛」,更辯解說對方坪數比較小,但其實僅小1至2坪。

房客無奈表示,經過協商最終還是漲了3000元,因為剩3天租約就到期,短時間內很難找到合適的房子,他們也只能摸摸鼻子簽約,再住一年。

▼網友表示因來不及找新房只能硬吞。(圖/Pixabay)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替發文者抱不平,「吃相真難看~」、「至少提前1個月告知吧,找房子搬家的時間總要給吧」、「惡劣,刁難善人」、「就是吃定你們不會搬走啊⋯⋯」,也有人提供反制方法「如果房東租金收入沒報稅,那就給他檢舉下去囉」、「不用檢舉,租客報所得稅時把房租列入抵稅,國稅局就會去查房東了,房東念還可以裝啥都不知道只是合法報自己的所得稅而已」。

據了解,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上,其實並沒有明文規定續約漲價是否有提前告知義務,除非有另外針對續租期限進行規範,不過實務上多會希望「房東能提前半個月至一個月告知」,避免房客措手不及。

▼網友抱怨房東續約前3天才告知「租金漲6000」。(圖/翻攝靠北租屋2.0)

 

(封面照/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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