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沒人想烤肉?網揭3主因:回不去了
(2024/09/16 09:42)不是租金貴?納豆燒肉店收攤 竟與「這廟」撞門牌
▲(封面圖/東森新聞)
藝人納豆投資烤肉餐廳,台北關掉2間,就連台中草悟道公益路商圈分店也收攤,而其實店面位置還不錯,同一個店面怎麼近年開什麼店都倒店?現在還有人發現餐廳對面一家陰廟,和納豆餐廳的門牌路名號碼一模一樣,相當詭異,究竟問題出在哪裡?帶您揭秘。
▲(圖/東森新聞)
▲(圖/東森新聞)
這一家店招牌,藝人納豆的頭好大,這餐廳他開的,現在倒店關門,臉書粉絲團看得出來之前假日人潮不少,但開到最後還是收攤再見。
這個地點不曉得怎麼搞的,它的店面位置位在十字路口轉角,照理來說這地點不錯,生意也不會差到哪裡去,但怪的是它開什麼倒什麼。
現在餐廳空盪盪的,騎樓一大堆桌椅亂七八糟,只剩1、2樓的抽風管沒拔,根據了解,這家餐廳倒之前,還有2、3家收攤,怎麼會開什麼都倒。
附近民眾:「店面經營過很多複合式餐廳,觀察過大概都經營1到2年(記者:2年就算久了?)算滿久的。」
我們發現納豆的餐廳和對街一間廟有恐怖巧合,這邊看起來很像土地公廟。
▲(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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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它是一間陰廟,納豆開的餐廳就在對街10公尺的地方,門牌號碼都是同一個路名100號。
兩家店正對面,納豆的店門牌號碼100號,陰廟的門牌看起來很舊,兩邊的門牌一模一樣,但廟方人員說,他們門牌100號是早期編號,之後這個區域門牌整編,只是舊的門牌還沒拆,不認為對街餐廳倒店和號碼有因果關聯。
廟方人員許富源:「倒閉3家店比起來這家開最短。」
還有命理專家好奇來看,開玩笑說,可能廟的門牌跟餐廳的一樣,好兄弟跑錯地方。
▲(圖/東森新聞)
命理專家楊登嵙:「會變成又吸納到這個負面的磁場的時候,生意就不會好。」
我們掌握附近商圈租金,其實都不便宜,幾年前店租至少20萬,現在漲到30多萬,正公益路還有超過50萬的,店面要能夠持續賺錢,經營、行銷策略,還是首要關鍵。
知名藝人納豆積極拓展副業,卻屢次傳出包消息,日前有網友爆料,納豆開設的手搖飲料店「良辰吉時」品質堪憂,不但白珍珠上面有小黑點,標榜來自台灣、英國、印度等地的茶葉還用越南茶魚目混珠,然而加盟店主向總部反應,卻只得到冷處理:「只有你這個加盟主有問題」,造成店主壓力大到都睡不好。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上(11)月21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透露,今(2018)年6月友人在加盟展上遇見納豆本人,當時對方堅定地表示,「跟我們一起打拼有機會翻身」,友人在經過評估後,認為納豆有藝人光環,生活也過得十分優渥,應該不容易出問題,決定拿出積蓄放手一搏。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但友人在加盟後,卻發現和當初說的根本不一樣,「裝潢就先付了數十萬高額加盟金,加上百萬裝潢,加盟者頭洗了也不敢含扣」,就連主打的台灣茶都是來自越南,還能聞到「濃厚香精味」,甚至連總部送來的珍珠都讓人不敢恭維,上頭竟出現「黑色斑點」。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員工不敢將這樣的珍珠賣給客人,質疑:「是不是蟲子在裡面?」加盟店主向總部反應,也得不到積極處理,甚至反被嗆,「只有你這個加盟主有問題,別人都沒說。」直到之後和其他加盟主接觸,他才知道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也曾得到一樣的答案。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原PO透露,友人因此神經焦慮,甚至都睡不好,還得定期到精神科拿藥治療,手搖店誇張的處理方式,釣出許多網友們的負評,「不難喝…價位偏高!台中收掉好幾間了」、「我也覺得難喝又貴」、「…原來真的只是品牌~沒有品質~」、「喝過一次、貴、跟一般飲料沒兩樣只是包裝好看」、「喝一次就永不購買的店」。
寶特瓶裝蘋果西打出現變質與異物沉澱,大西洋飲料公司開放民眾持購買發票或未開封空瓶進行換貨,消基會今批評,製造公司應主動進行退款,而不是只能換貨,「非常離譜」。
▲近日傳出蘋果西打出現變質與異物沉澱,大西洋飲料公司也開放民眾可辦理退貨。(圖/中央社授權提供)
蘋果西打2公升裝部分產品變質、出現沈澱物,大西洋飲料公司在官網聲明,凡購買到買蘋果西打2000ml異常商品,生產日為107年9月28日有效期限為108年6月25日以前,可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亦未過期之案內產品將可於各通路進行換貨或電本公司。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蘋果西打製造公司在商品出現異常後的應對及消保措施。
▲對於大西洋飲料公司只讓消費者「換貨」,不能退款,消基會也批評「非常離譜」。(圖/中央社授權提供)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指出,大西洋公司在事發後,僅讓民眾持發票或是沒開瓶的蘋果西打來「換貨」,但公司應該從銷售系統、電子發票等,主動找到消費者退款。
吳榮達舉例,中油油品出現問題,只要是來加油、無論是否出現問題,都主動進行退款、甚至賠償2倍加油金額,但大西洋飲料公司卻只讓消費者換貨,「非常離譜」。
吳榮達強調,消保法清楚載明,若因過失造成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性賠償金額,若是重大過失,得請求三倍以下懲罰性賠償金,且依據食安法規定,若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計算。
▲寶特瓶裝蘋果西打傳出有變質產品。(圖/中央社授權提供)
此外,吳榮達批評,根據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就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辦理回收,並主動通報直轄縣市主管機關,大西洋公司在接到消費者申訴時,就不應販賣,且要主動回收、通報主管機關,但大西洋這些動作都沒做。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則指出,大西洋官網7月就接到投訴,顯示可能7月生產的產品就有問題,業者應第一時間告訴大眾發生什麼事情、什麼商品有疑慮,但大西洋公司的回應都相當沒有誠意。
雷立芬呼籲,政府力推食安五環,但每次食安事件發生,業者好像只要發個聲明,請消費者來退貨就好像沒事了,政府應該有更積極的措施,避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一再發生,大西洋公司也應該針對出現問題的產品進行妥善說明,並有更妥善的賠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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